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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求之不得

正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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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励6

    经过艰苦的训练,铭之成了顾随的得意门生。www.83kxs.com顾随几乎是见谁就夸,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当然,我觉得,如果铭之是个女孩子,顾随绝对不会这麽得意,X别嘛,有时候,就是那麽微妙的。

    我在菜菜姐的魔鬼训练下,瘦了三斤,但是毒舌水平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老大老四已经拒绝和我说话很久了,铭之每次说不过我就动手,倒成了唯一还会和我说话的人。

    菜菜姐特别不待见顾随,一般情况下,同属一个团体的人,虽然互相看不惯,但是一般会保持那种貌合神离的状态,但是她们两个女人,绝对到了貌离神更离的状态。要不是荆慕珩的凝聚力太强,我估计这个辩论队早就分崩离析了。

    我极尽忽悠之能事,告诉铭之,女生有多可怕,直到铭之很赞同地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去招惹女生为止。

    新生杯的第一场,顾随手气很好地抽到了社会学院,当初和商院并称烂辩的学院之一。

    简简单单拿了第一场,然後是和外院,学外语的女生多,四位辩手中只有一个男生,长得比其他女生还要来得女气,还做了攻辩,结果不论内容辩得如何,他们在气场上都输了不止一截。

    半决赛当口,我们抽到了去年的亚军,就是去年新生死在我们师兄师姐手下的老牌牛队法学院。辩题是“聊有聊vs聊无聊”.

    我们是正方,就是聊有聊。

    铭之说,其实聊挺无聊的,但是比较好打。

    顾随得意地说:“也不看看是谁抽的。”

    菜菜随即哼了一声,“要是抽到外贸院,我们就直接进决赛了。”

    外贸院就是从我们商院分出去的一个新院,没有什麽经验,不知道是人品太爆发还是怎样,就是很幸运地闯入了半决赛,但是面对强悍的人文院辩论队,他们的赢的几率不到百分之十。

    半决赛赛程很紧,我们可以准备的时间很少,那些能翘的不能翘的课,都被我们翘得差不多了,除了高数课,我们都乖乖地在专门的办公室里查资料,定论,出攻辩问题,出进攻战场和防守战场。

    半决赛的前一天,集体熬夜,在学校外面一家24小时的咖啡店里要了间包间。

    过了凌晨之後,荆慕珩指著房间里唯一一张可以睡觉的沙发说:“轮流睡个一小时,一小时後下一轮想睡的取叫醒他。”

    那张沙发够宽,挤挤一次够睡两个人,我和铭之两个人在大概凌晨三点的时候,都累倒在了沙发上。

    那时候快入冬了,虽然不是很冷,但是很容易感冒。铭之睡在里侧,我睡在外面,搂著他,後来想想,还是脱了我的大衣,披在两个人身上。

    第一次这麽地靠近铭之,我都感到我的心脏砰砰跳得极其快,幸好铭之没过多久就已经开始轻微的打起鼾来,否则他都得怀疑我心脏是不是有毛病了。

    闻著铭之身上干净的味道,我怎麽都睡不著,最後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著的时候,就被叫醒了。

    顾随低声对我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细心的,还帮铭之盖衣服。虽然毒舌了一点,但是将来对心爱的女生肯定特别好。”

    我嘿嘿笑著敷衍,心里咆哮,老子当然对心爱的人好了,你没看见我对铭之好得不得了吗?当然,女生是没可能了,老子天生对女人没兴趣!

    上午下午就一直在打练习赛,练习得我口干舌燥,有点头大。

    铭之在我旁边,认认真真地讲一辩稿,手势,表情,口气,我觉得他都堪称完美了。

    我是二辩,当初他们要我当三辩,我不干,当了三辩,中间还隔了一个二辩,那盏电灯泡,闪闪发光。

    傍晚吃饭的时候,铭之说渴,我去买了个牛N给他,自己捧了杯冷的酸梅汤。

    “为什麽你是喝冷的,我要喝热的?”

    “哎,你总有那麽几天嘛。”

    “什麽那麽几天?”

    我凑过去,笑得绝对不怀好意,“你真的要知道。”

    铭之犹豫了一下,点头。

    “一个月,总有那麽几天,不能吃辣的不能吃冷的。”

    现在是饭点,食堂坐满了人,我的声音不大,但是坐在周围的却听的一清二楚,忍耐力好的是憋笑,忍耐力不好的,直接就喷饭了。

    铭之面无表情地看著我,然後突然鬼魅地一笑,“哪里,人家怀孕两个月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说完,还抛了个媚眼给我,我当时就石化了。

    红颜祸水啊,一直到比赛那个时候,我才慢慢从刚刚那倾国倾城的一笑中反映过来。

    那场比赛我记忆犹新,那一战,我的毒舌美名一下子传遍了全校,再也没有人可以撼动。就像凤姐说的,往前300年往後推300年, 没有人会超过我。

    我再重现一下当时的情景。

    对方二辩:“G据报道,北京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男生,因为聊而得了抑郁症。请问因无聊而聊因聊而抑郁,他又如何有聊呢?”

    我那刻真的是铭之附体,极度傲娇地反问:“无聊的人为什麽要去聊呢?不就是因为聊有聊吗?可以排解他们的无聊吗?”

    对方二辩大概是因为没想到我这麽一个纯爷们,突然傲娇起来,怔了一小片刻,然後继续攻击:“可是他无聊了,请问对方辩友,别人变得无聊抑郁了,您又如何解释呢?”

    我立刻又纯爷们起来,好久没毒舌,心里痒痒,忍不住反驳:“对方辩友您说的那叫沈迷聊,沈迷聊和聊一样吗?沈迷於吃饭和吃饭一样吗?再者说了,不能因为他令人著迷,就说络无聊啊。辩论令人著迷,辩论就无聊吗?恋爱令人著迷吗?你说著迷,但是它无聊,所以你就不恋爱,如果你说不著迷,你也不恋爱,很好,恭喜对方辩友,你会光混一辈子,为降低祖国人口压力做贡献。”

    场下观众掌声一片,对方二辩,脸色已经铁青,如果可以,我估计他想揍我一顿。

    那场比赛,我们双赢,我拿了最佳辩手,我们院成功晋级决赛。

    决赛的时候,我们输给了人文学院,那个院的哲学系给他们提供了强悍的逻辑思维,中文系提供了强悍的诗词语句,历史系给他们提供了丰厚的历史底蕴,总而言之,那个很强大的院就赢了我们。

    因为输得心服口服,而且对方辩友感觉真的就是很人文,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实在给人一种和煦之感。

    评委出去做投票的时候,主席为了活跃气氛,一个劲地要我们上去表演节目,而且估计是个花痴,话语间流露出一种要非要铭之上去表演的强烈渴望。

    铭之最後实在受不了那花痴的主席,勉为其难上去唱了首英文歌Westlife的《Seasons in the Sun》。

    铭之的声线很清澈,起初有些拘谨,但是後来越长越投入,下面有人跟著打拍子,搞得像个演唱会似的。

    其他事,只要和铭之有关,我都喜欢去掺和,但是这个时候,我只能和众人一起打拍子。

    原因?我是音痴!五音不全!还问!好意思揭人家短嘛?!

    作家的话:

    这周貌似是第四更了哎~~我上次还说每周三更是人品爆发的~~这次直接人品大大爆发了!!!刚刚在构思娃娃脸对阿恪的感情,然後想得我心肝颤了颤,我是真觉得我对不起阿恒啊!!

    庄励7

    比完赛,我们就跑去吃夜宵,奖金不是很多,人倒是不少,除了麻辣烫,都吃不起。

    我很早以前就发现铭之一个缺点──眼睛大,肚子小。每次点菜都要点多一倍不止。这不,点了满满一篮的食物,我看看他的篮子,默默地把我篮子里的食物给减少了一点。

    菜菜姐狐疑地看著我,“怎麽吃那麽少?难道你减肥?”

    我瞟了一眼菜菜姐的身材,再看看自己的,然後摇头,“师姐,你信不信,等会我会吃撑。”

    菜菜姐甩了甩头发,然後抱著她满满的一篮子菜走了。

    最後,当铭之把他吃不完的菜都拨到我的盘子里时,菜菜姐给我偷来夹杂著同情和对我的钦佩。

    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眼神,真的可以表达那麽多的东西。

    顾随说:“铭之,你吃不下就不要吃了,干嘛为难阿励啊?”

    铭之揉揉吃撑了的肚子,回答地十分理所当然,“那个不是要珍惜粮食嘛,浪费不好,反正他吃得下。”

    我翻翻白眼,漠然不语。

    “吃你的口水,居然还吃得这麽欢畅,阿励师弟果然是不同凡响。”菜菜姐总是能够一语中的。

    铭之好像意识到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後转向我,讪讪地说:“阿励,你不介意的吧。”

    我吃完最後一口,然後抛下一颗重磅炸弹,“不就是间接X地交换口水嘛,嘴对嘴直接交换老子都不介意。”

    初冬的风吹过,一干人在风中自凌乱。

    吃完夜宵,还不尽兴,有非要跑去KTV刷夜。

    那次刷夜,给铭之刷出了一个“麦霸”的名号,同样,把我光辉的形象都给刷没了。

    麦霸霸占著麦克风,从中国唱到外国,从抒情唱到摇滚,从古典唱到说唱。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离开过话筒,最後口渴了,才被荆慕珩抢了话筒。

    唱到4点多的时候,大家已经进入了疲态,都不肯动了,然後铭之踢踢我的脚,“你怎麽不去唱啊?”

    “不会。7k7k001.com”坦白从宽。

    “不信。”

    “真不会。”

    “今天不唱,账单就你付!”

    付钱的荆慕珩鼓掌赞同,付钱人的老婆顾随也附议。

    “你明知道我买电脑的钱都是问我弟偷偷要来的,还这麽坑我。”我转向一旁笑得贼兮兮的铭之。

    “这样才有威慑力,在你有钱的时候威胁你,不等於白搭嘛。”铭之继续傲娇。

    我看到周围倒得不成样子的众人,再看看清醒的几个,想著反正也就几个人听到,好过等众人都醒了出丑的好。

    点了一首《J忠报国》,然後拿起话筒,硬著头皮开唱。

    《J忠报国》算是一首耳熟能详,旋律比较简单的歌曲。

    但是,事实上,这麽一首歌,都被我唱得走调走到了西伯利亚。

    醒著的人更加清醒,睡著的人也清醒了。

    他们说,原来那麽强大的庄励也有致命的缺点。

    辩论队忙完之後,我们的日子显然空闲起来。除了篮球队,就是那个哲学社团。

    在这大好多的空闲时光,铭之居然病了。起初是感冒,也不是很在意,直到发起烧来,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X。

    然後我开始服侍他,非常耐心,有时候他要我坐半个小时公交去买吃的我也照办不误。

    “我服侍我老爹都没有这麽尽力过。”当然,我老爹也不屑於我的服侍。

    “乖,我好了给你服侍回去。”铭之哑著嗓子跟我说话。

    那个“服侍”两个词,又让我想歪了。搁古代,多麽暧昧,多麽富有深意啊!

    铭之快好了,但是估计是差遣我上瘾了,自己躺在床上,看康德,要我下去买晚饭。

    我买完晚饭回去,发现铭之的床是空的,去卫生间一瞧,也没人,倒是在卫生间开著的窗户看到楼下的花园里,铭之和一个看不清相貌的女生在说话。

    我是近视眼,而且是除非上课否则就不戴眼镜当睁眼瞎的近视眼。我之所以从三楼楼下往下看就可以看出来是铭之,而看不清那个女生,原因很简单,当你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在千万人群中瞥一眼,你都能看到他。

    我很生气地冲到了花园。当然,我没有那麽小气,看见铭之和一个女生说话我就气成这样。主要是铭之下楼,居然连外套都没穿。感冒好不容易好的差不多了,居然想要功亏一篑。

    我把外套递给铭之,然後才细细打量那个女生。

    像只小白兔,怯怯的,有点眼熟。

    “阿励,你不认识她了?”铭之边穿衣服便说话。

    “感觉挺眼熟的。”

    “我是邱笑,就是上次不小心撞到你们的那个女生。我爸爸打听到了夏铭之的电话,就给他发了短信,想要当面和你们道一下歉。”那个女生小声地说话。

    我才是被你撞伤得那个好不好?铭之连G头发都没掉,你打听电话,打听我的不是更快,你爸和我爸不要太熟,明显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虽然这麽想,但是我还是很客气地回答她,毕竟欺负一个这麽弱的女孩子我也不好意思,“早就没事了,你也不要老挂著。”言外之意,就是,你不要老挂念著我们家铭之,该干嘛干嘛去。

    邱笑笑笑,朝我们告了个别,就走了。不要说,本来很淡的一个人,笑起来真是挺漂亮的。

    我和铭之慢慢走回去,我仔细推敲了一下措辞,但是怎麽都委婉不起来,然後不得不坦诚,“铭之,你是不是喜欢那个邱笑啊?”

    “是挺喜欢的。”

    我一愣,没想到铭之这麽直白。连生气委屈都顾不得了,直直地问道:“那我怎麽办?”

    铭之一头雾水,想看外星人一样地盯著我看,“什麽你怎麽办?”

    出柜的话差点从我嘴里不受控制地出来,但是还是故意装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其实是真的很委屈)问道:“你有了女朋友,不是没空陪哥们了嘛。”

    铭之听罢差点笑岔了气,“我说的喜欢又不是那种喜欢。我说喜欢是因为觉得邱笑她很单纯,不造作,而且身体不好,也挺可怜的,你想到哪里去了。”

    悲极生乐,悲极生乐。听罢铭之的解释,我突然觉得今天天气真好,阳光灿烂,万里无云,一派舒适。

    作家的话:

    今天超过100点啦~~激动了~~谢谢各位支持~~~

    庄励8

    当高中的老师跟你说,到了大学就不会那麽悲剧的时候,千万不要相信那些个骗子。到了大学的期末复习月,没有最悲剧,只有更悲剧。

    专业课要考试,也就算了,连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政治啊,军事理论啊,居然还要我们背下来。

    所以说,中国的大学是个悲哀,考的不是什麽,就是你的背书能力。

    我每天跟著铭之,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看书看得郁闷的时候,想找铭之聊天,但是铭之拿起一叠做高数时留下的草稿纸就往我脸上招呼。

    我看著他,在明亮的冬日下,整个人有种不真实的美感。然後拿起手中的稿纸以及铭之的铅笔,“刷刷”开始画起画来。

    好久没有动手画画了,有点生疏,但是画到後来,简直就是有如天助,超常发挥。

    画完成品,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本想第一个给铭之看的,傻老四却把毛茸茸的脑袋伸了过来,然後低低发出一声轻呼,“画得真好。”

    老大也探头来看,又是一阵赞叹,搞得在一旁铭之也放下笔,好奇地看过来。

    我献宝似的把画递过去。

    铭之仔仔细细地看了片刻,然後拾起笔,“上帝果然是公平的,剥夺了你唱歌的天赋,在画画上补偿了你。”

    我无语片刻,然後故作委屈地黏上铭之,“我画的那麽辛苦,你就不能夸我一下。”

    铭之斜睨我一眼,搞得真像是抛媚眼,“不过话说回来,你是我认识的人中,画得最好的一个了。”

    “那是你没见过我弟弟的画。”

    “说实话,我对你弟弟很好奇哎。”

    “我不会让你看到我弟弟的。”

    “我又不会吃了他。”

    “你会爱上他。”

    “庄励!”

    “在!”

    “去死!”

    “舍不得你!”

    炼狱一般的考试月一过,铭之就收拾东西,一个电话一打,他爸爸就来接他了。

    铭之的爸爸,显得很年轻,和铭之很像,不难想象,年轻的时候也曾迷倒过万千少女。

    “你是庄励吧,铭之和我提过你。”

    我受宠若惊,有种女婿见老丈人的感觉,笑得憨傻,好久都没有憋出一个字来。

    铭之在一旁哈哈大笑,“老爸,你不知道,庄励他平时绝对的伶牙俐齿,怎麽到你那里就只会傻笑了呀,你果然是比较强大,连这千年的老妖都镇得住。”

    铭之的爸爸一巴掌扇在铭之的头上,铭之疼得呲牙咧嘴,但是脸上笑意不减。

    我以为夏爸爸会帮我说话,没想到夏爸爸极具幽默感,“我又不是道士,哪收得了这麽帅的妖怪。”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庄勉早放假了,跟同学不知道跑到哪个山旮旯里去写生去了。

    爸妈忙得脚不著地,也没空理我。

    我才没见到铭之一天,就想得我心肝脾胃都疼得不行。

    给他发了个短信,告诉他,成功登陆家里。

    他很贱地回我:晓得啦晓得啦,乖孩子,好好感受家庭的温暖吧。

    我对著空落落的家,四面的墙,倒在床上,没有回。

    躺了很久,肚子饿得不行,才爬起来,穿了衣服跑到楼下的超市,买了些菜回来,在厨房捣鼓了一阵,然後端著香喷喷的西红柿**蛋面出来。

    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早当家啊。搁哪个朝代我都是好男人。

    年前,我和铭之见了一面,我们两个都是本市人,只是一个住在城南,一个住在城北,正好相反而已。

    我们约在闹市区的广场上。结果他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我等得都没有脾气了。

    他一个劲地道歉,湿漉漉的眼睛里充满了歉意。

    我哪里招架得住,立马弃械投降,“算了,算了,男人等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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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之听罢,哪里还有一点歉意,旋风腿直直向我踢来。

    我们在一家自助火锅店吃午饭。

    铭之说他今天早上起晚了,然後没吃早饭就往外赶,在地铁上又被挤得前X贴後背,现在简直饿得可以吞下一头牛。

    我坐在位置上,看著铭之忙前忙後,端了满满的几大盘子。

    我MM自己的肚子,暂时还是空瘪瘪的,但是等会实在是不知道要像怀孕几个月的。

    铭之的战斗能力维持了半个小时,然後瘫倒在椅子上,但是看了桌上满满的饭菜,只得强打起J神来。

    他J神了,当然不是自己吃,而是很欢快的把锅里煮熟的东西统统往我盘子里送。

    “几天不见,你都瘦了,多吃点。”

    我拼命地吃,然後铭之拼命地给我夹菜。等到我实在吃不动的瘫倒在椅子上的时候,我们的锅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

    “我们剩那麽多,会不会被罚钱啊。”

    “不知道啊。”

    铭之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拿著勺子在里面拨了一下,很抱歉地说道:“你们再吃点吧,反正时间也还够。”

    我和铭之面面相觑,最後铭之眨著大眼睛问我,“阿励,你还吃得下吗?要不再吃点?”

    老子彻底怒了,顶著个三个月的大肚子,把没走多远的服务员喊了回来,“不吃了,罚钱就罚钱,再吃老子都要生孩子了。”

    大概是我实在是霸气过了,把那家店的老板都给招出来,老板鄙视地说:“两个大男生,还好意思剩那麽多。罚二十吧。”

    那次回去,我厌食了三天,等到胃口正常的时候,已经是大年三十了。

    我们全家聚在一起看春晚,难得全家都在,千年等一回。

    庄勉兴奋得很,“爸爸妈妈哥哥”的叫唤个不停,他年纪只比我小两岁,但是因为我心里年纪偏大,他心智又太不成熟,我觉得我们心理上是父子。

    春晚我是不在意的,倒是难得和父母这麽安静和谐地坐在一起让我有点感触。

    我和父母的感情不是很好,他们从我初中开始就像对待成年人一样对我,我按著他们给我规定的轨迹,一步一步地走的不偏不倚,他们很满意,但是也仅是满意而已。

    他们对庄勉却是疼爱异常,庄勉死活要学美术,他们眉头都不眨一下,立刻答应。

    有时候,我会羡慕庄勉,但是更多的时候,是庄勉跟在我後面豔羡,“哇,哥,你好厉害啊!”

    我在庄勉的眼里是无所不能的,我会打架,我会考试,我会打篮球,我会做飞机模型,我甚至会做菜。

    但是很少有人会知道,其实我也会画画,画得没有庄勉好,但是也上得了台面。

    新年锺声响起的时候,我拿起手机拨铭之的号码,但是铭之却先打了过来。

    “我正准备给你打呢,你就打过来了,看来我们的缘分果然是三生三世前就注定的。”

    我看不到铭之的表情,但是我听到铭之轻轻的笑声。

    “新年快乐!”他说。

    我在阳台上,看到远处的烟花绽放,就像我此刻的心情。

    作家的话:

    我不分段了。。。。将就著看吧。。。。各位。。。。不发文米有人来看。。。。米有票。。。。顶风作案啊。。。。。我在一片论文中抬起头来。。。。哀嚎三分锺。。。。

    庄励9

    开学的前几天,我在QQ上看到各种关於开学的悲号。

    我倒是从来不会有这种感觉。以前觉得在家里和在学校里都差不多,现在因为学校里有铭之,反倒是成了少数期盼开学的人之一。

    铭之抑郁地在QQ上告诉我,对於开学之事,他简直深恶痛绝,他每天都让自己过得极度无聊,好让自己觉得时间过得慢一些。

    我在QQ的这段愣了好久,突然有种被冷水浇了个透的感觉。

    “滴滴”,消息提示音响起,铭之发来消息,“你去上厕所啦?”

    我在键盘上迅速敲下“我倒是挺想去学校的,因为我还挺想你的”,然後犹豫了片刻,发了过去。

    铭之立马回复过来,“你个大老爷们也不嫌R麻。我有什麽好想的,我又不会做饭给你吃。”

    “你不会做饭我会做啊,我做给你吃。”

    “你真会做?”

    “我什麽时候骗过你。”

    “可惜学校也没有做饭工具啊。”

    “你下次来我家,我做给你吃。”

    “一言为定。”

    “我的地位都比不上吃的。”一个委屈的表情发过去。

    铭之回了一个坏笑的表情,“你又不能吃。”

    开学之後,我们就开始忙,篮球队和辩论队都把我们折腾得够呛。

    铭之一咬牙,跑到荆慕珩身边去辞职了。

    荆慕珩为难地看著我,我心里很希望他留下来,和我并肩作战,但是看著铭之一下子瘦了下来,又不忍心,然後假装什麽都没看见。

    荆慕珩只得无奈地放行。

    我本来想著要不要去和荆慕珩说,我去打三辩,後来想一想,要是我打三辩,菜菜姐就回去打二辩,一辩是顾随,这两女人估计得打起来。算了,我还是做一回夹心饼吧,总比两人直接打起来来得好。

    我为我的伟大无私自我陶醉的时候,荆慕珩就上来跟我说:“辛苦你了,夹在一辩和三辩之间的好二辩。”

    我突然觉得荆慕珩这厮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会读心术!

    我被两边折腾得要死不活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两边都没有训练,我在宿舍居然开始不适应。

    我像游魂一样在宿舍里飘荡,铭之把我堆了一盆的袜子从床底下拖出来,“我忍你很久了,快去洗干净。”

    我端著盆子,幽怨地飘了出去。

    洗完回来的时候,我更加幽怨地抱怨,“为什麽人要生两只脚?”

    铭之无奈地从书中抬起头来,“你又发什麽疯啊?你两只脚又怎麽招人你了?”

    “有两只脚就得穿两只袜子,就得洗两只袜子。”

    铭之翻了个白眼,不理我,继续看书。

    我引起注意失败,但是毫不气馁,把在冷水里泡得像冰块一样的手贴到铭之的脸上。

    铭之被冷得一哆嗦,一把抓住我偷袭的手。

    我以为他会报复我,没想到他居然双手捧住我的手,然後轻轻揉搓,温柔而又专注。

    当我沈浸在美梦中时候,老大破门而入,看到我们,也不知道避嫌,居然还凑过来看。

    “阿励,你的手怎麽那麽红啊?被烤过了?”

    铭之松开手,递给我一罐护手霜。

    我递回给他,然後示意他给我擦。

    铭之随手就把护手霜往桌子上一放。爱用不用。

    我很没骨气地就去拿,然後寥落的抹著。刚刚铭之双手的触感多好啊,该死的老大,真想掐死他!

    我抹完,Y森森地瞪了老大一眼,老大一哆嗦,跑了。

    晚上,我和铭之都没有课,我拖著他去外面打牙祭。

    我说:“我最近那麽辛苦,食堂又那麽难吃,吃好一点也是应该的。”

    铭之拗不过我,只得从黑格尔中的绝对J神中超脱出来,跟我回归物质世界。

    在学校附近的一个美食城里,我犹豫再犹豫,最後只得去买了一个广东的煲饭。

    铭之毫不犹豫走向鸭血粉丝煲那里,我就不知道他为什麽那麽喜欢吃。

    他说,他什麽时候要去南京吃正宗的鸭血粉丝。

    我买完在位置上等了好久,都没见铭之来,人不算多,但是这个美食城算是挺大规模的,我怕铭之找不到我,所以就起身去找他。

    我远远看到铭之小心翼翼地端著粉丝煲过来,看到我,朝我微笑。

    我准备回身的时候,发现一个男人低头数著钱就往铭之身上撞,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提醒,铭之的惊呼就想起来了。

    一碗滚烫的鸭血粉丝顺著铭之的左手翻到在地上。

    那个猥琐的男人居然还开口大骂,“你不长眼睛啊?撞上来,烫到老子怎麽办?”

    铭之被这恶人先告状的男子吼得有点懵,一时竟不作答。

    那个男人更加起劲,“下次注意一点!”

    我弟说我生气起来很吓人,但是我这一刻真的是气急了,冲过去挥起拳头就往那个男人脸上揍,我是使了全力,那个chu壮的大汉立刻被我打到在地。

    我还不解气,又冲上去对著他那张口出恶言的臭嘴揍了几拳。

    “叫你走路数钱撞人!叫你做错了事还骂人!叫你嘴里喷粪!”

    “庄励,你快住手,别闹出什麽事来!”

    我听到铭之的话才住了手,起身看到铭之红肿的左手,心都疼了。

    我拉起铭之未受伤的手,往医务室一路狂奔而去。

    上完药地铭之坐在医务室的长椅上朝我笑。

    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

    我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不要这样看我嘛,人家害羞了。”

    “阿励,没发现,你还是个暴力分子啊?”

    “那不是那个人太混球!”我微恼,口气不知不觉地就变冲了。

    “那你不能那麽冲动,打坏了那个人,你是要把你自己给搭进去?”

    我坐在铭之身边,非常勉强的点头。

    铭之把那只肿的老高的左手伸过来,然後凑近我,“看到我肿得像猪蹄的手了吗?”

    我点头。

    “我想吃猪蹄,好饿,我都还没吃饭呢?”

    “我去买。”

    铭之开心地朝我笑,笑得眉眼歪歪,颠倒众生。

    我晕了,饿的,也是被迷的。

    “阿励,我的手肿了,不好动,不能用力,会疼。”

    我晕晕乎乎的,继续点头,心想著,莫非你要我帮你搓背?

    “其实我盆子里也有一堆袜子没洗呢?”

    …………

    夏铭之!你是上帝派来惩罚我的长得天使脸的魔鬼!

    作家的话:

    我以前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背英语单词,但是最近发现,和看《正义论》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背单词。有哪位亲看《正义论》看得比较有心得体验啊?!其实还是写小说的时候感觉最好了。。。。。┐(┘_└)┌

    庄励10

    继上次铭之感冒之後,我又做了一个多星期的苦力。

    虽然说累吧,但是为喜欢的人服务再苦再累也都忍了。

    又一个礼拜之後,市大学篮球联赛拉开序幕。我们队长去抽签,抽到了一所文科X院校,回来激动了半天,因为据说以往都是第一轮就抽到往年四强的队伍,第一轮就得拼得鱼死破。

    铭之常说中国的老祖宗智慧无穷。我以前持怀疑态度,现在完全持著膜拜态度。古人曰:乐极生悲。

    我们那一次何止鱼死破,简直就是毁灭X灾难。

    对手大学今年不知道怎麽回事,新生中有一个比赤木刚宪还要赤木刚宪的人,又高又壮又黑,往篮球场上一站,整一座小山。

    这个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那座山实在是太野蛮,上半场刚过,两个主力师兄都被送出了场外。

    一个是小前锋,一个是得分後卫。

    正好是我和铭之打的位置。

    铁娘子说我们两个还是新人,倒不是打算藏著掖著,是我们俩个和其他队友之间的磨合还不是很够,贸然派出我们两个,可能效果不会太好。

    但是现在也没有办法了,剩下的要麽位置不合适,要麽水平太有限,只能由我们两个上了。

    “阿励,小心一点。”

    我心里一暖,在铭之肩膀上轻轻一拍,说道:“你也是。”

    那场比赛我打得尤为吃力,一直到後来打了那麽多场比赛,我都觉得这次打得最辛苦。

    我要看著球,我要得分,但是我也要防著那个大猩猩伤害我,我更要防著大猩猩伤害铭之。

    我和铭之虽然和其他队友配合得没有以往师兄他们默契,但是比起那位大猩猩来说算是好很多。再者我和铭之的默契在那,配合得天衣无缝。

    我是小前锋,我要攻,我直直地冲向大猩猩,然後在那头猩猩反应过来之前,就把球传给了铭之,铭之接球,突破,上篮。

    成功了几次,对方吹了个暂停。

    然後大猩猩不再想著一味地盖我冒,而是防著我传球。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一个中长投,又是两分。

    我听到场下有人大喊“庄励你好帅!”

    然後得意地朝铭之笑笑,铭之朝我吐了吐舌头,然後过来朝我击掌。

    我们最大的失误就是得意忘形,完全忘了人X的卑劣X。

    铭之控球进入对方篮下,大猩猩赶去防守,我得到铭之的暗示,跑上前去挡拆。

    我算是太高估我自己了,没有大猩猩高,没有他胖,没有他壮,当然更没有他那样恶劣。

    当我被重重地撞到在地上的时候,我才想起来,那是头猩猩啊,野蛮而又未开化,我个人类实在不该去硬碰硬的。

    猩猩五犯被罚下场,我有预感我又脱臼了,然後被搀扶著出了场。

    铭之跑过来,满脸忧色,“阿励,你没事吧?要不要紧?”

    “估计是又脱臼了,没事的,你快回场上去,输了比赛,别来见我。”

    铭之被我赶回场上去之後,一个怯怯的声音想起,“你把鞋子脱下来,我看看吧。”

    我抬头看见小白兔一样的邱笑站在我面前,手里提著个医用箱。

    我脱了鞋袜,邱笑立刻蹲下去,也不嫌脏,直接拿起我的脚就M上了。

    她在我的脚踝处仔细地M了一会,然後趁著我还在想这姑娘到底专不专业时,我感觉我的关节移了一下位。

    “你现在开始要好好休息,尽量一个月内不要进行剧烈运动,如果你在短期内再受伤,很有可能就会成习惯X脱臼。”

    不是吧,这麽倒霉?

    “你不要不信我,我很专业的。”

    邱笑说的一本正经,甚至有点赌气的成分,估计是看到我眼中涌动著对於自由奔跑的羡慕,尤其是看著在场上潇洒如风的铭之的时候。

    我是真觉得这个女孩子可爱,毫不造作,什麽都写在脸上,喜怒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而且又有著现在女孩子少有的羞涩。

    “你放心,我以後还想打篮球呢,肯定好好养伤。”我喝了一口水,然後对著邱笑真心地说了一句,“谢谢。”

    阳光下的女孩笑得明媚,仿佛世界这个世界一直温暖而又美好。

    我想到她的心疾,有点发自内心的同情。

    我们胜了第一场,但是元气大伤,主力受伤三位,其中一位师兄更是严重到了骨折的地步。

    下一战,是对去年的亚军,即使我们主力都未受伤,全部上场,打赢也很玄。

    三天後,我们输了比分,但是士气却没输,每个上场的队员都卯足了劲拼了命地打。虽败犹荣。

    铭之一个人狂砍20分,比赛结束下来,对方的队员还跑来和铭之合了影。

    “没想到今年你们学校出了你这麽个好人才,你们明年继续努力,我要和你还有你优秀的队员痛痛快快打一场。”

    “行!明年希望是在决赛场上见!”铭之漂亮的双眸发亮,应得干脆而又豪迈。

    打完篮球赛之後,我就投入了轰轰烈烈的辩论赛之中。

    铭之听了邱笑的担忧,肩负起了每天接送我的使命。我觉得反了,就像本该是英雄救美女的,现在却成了美女救英雄。

    有时候忙得过了,连饭都来不及吃,铭之就会带著饭盒和食堂的饭菜,冲进来,恶狠狠地逼我吃东西。

    那个时候,我真觉得,铭之就像我的老婆一样。在苏州一带,老婆叫作“家主婆”,很贴切的称谓。

    虽然老婆恶形恶状了一点,但是出自好意的关心,总让我觉得别扭又可爱,就连平时吃得想吐的食堂饭菜都觉得好吃多了。

    菜菜开玩笑说:“铭之,你要是个女的,还真和庄励是一对了。可惜,你们俩都是男的。”

    我心里笑著想,没关系,我才不介意铭之是男的,还好是男的,是女的老子我就不喜欢了。

    铭之却不悦,倒不是不悦菜菜姐把我们两个扯一对,就是傲娇地说道:“为什麽我是女的,爷个纯爷们,要是女的也是庄励是女的!”

    铭之咆哮完,本以为众人会有所反应,但是大家查资料的查资料,练习的练习,各自假装没听见。

    然後铭之瞪著大眼看著我,我摇摇头,表示无辜,“我什麽都没说。”

    铭之走过来,拿起我吃得差不多的饭盒,气冲冲地冲出了办公室,可是不到半分锺又折了回来,拿起自己的包,再过了不多时,又一次折了回来。

    “铭之,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啊?”

    铭之翻了个白眼,从包里拿出一个苹果,一盒牛N,没好气地塞到我手里,然後仰著头,昂首走出了办公室。

    “小爷我再也不会来了。”

    办公室的人笑作一团,我在众人的笑意中,却觉得心里暖得都快溶化一般。

    作家的话:

    《求之不得》写得有点卡,我是多想让庄励和铭之的大一快点过啊,然後就可以出现苏然了。。。。《咫尺》祈墨扬那篇番外简直要憋死我,我一直想著如何要祈爷不那麽悲剧。。。。~~~~(&amp;gt;_&amp;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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