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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求之不得

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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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1

    今天是我卖给庄励的最後一天。我把脚搁在庄励修长的腿上,十分爷们地说:“要不趁著最後做一次?”

    庄励伸出那双漂亮的手,用左手的大麽指和食指,捏著我的裤子,把我的腿移开了,“我怎麽觉得我才是卖的那个呀。”

    “那不是,有谁买个男人来压自己呀,都是买来压人的呀。”我很厚脸皮地继续伸腿压住那条曾经环在我腰上的腿。

    “得了便宜还卖乖,当初觉得你还挺善良的孩子,要是知道你这麽混蛋,我绝对不帮你。”

    我嘿嘿笑,“当初我有求於人,当然得装得孙子一点,要不然哪等得到你这麽好的买主。”

    庄励也笑开来,那双桃花眼笑得都快眯成了一条缝,“那时候啊,真觉得你像是我乖孙子,嫩得像G葱,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你确实穿了一件绿衣服来著。”

    我一听立马不干了,我一个大攻,怎麽被一个受叫孙子呢?“我说,你怎麽那麽毒舌啊,我怀疑当初你那位就是因为受不了你毒舌所以跟人跑了吧。”

    他不说话,然後点了点头,逆著光面对著我,所以我看不出他什麽表情。

    我听他说,既然最後一天了,我们就各自讲讲各自的故事吧,好对得起我们这些年来在床上默契配合。

    说实话,我的故事短的很,但是我知道,他的故事很长很复杂,用我那简短的要是写出来估计中篇小说都算不了的故事换他的长篇巨论还是很划算的。所以我连声应好。

    他说,Long long ago 。

    我立马以你别放屁快点说打断了他。

    他一巴掌拍在我头上,你小子有没有点礼貌啊,我当时就18岁,多少年前的事了,不是很久很久以前是什麽啊。

    我立马附和,是是,你那时候确实年轻。

    他笑,真像只狐狸,“那个时候你只有十岁多一点吧,哈哈,在上小学?”

    我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快点说啊,不带你这样吊人胃口的。”

    在我的百般催促下,庄励终於讲出了他和那个人的故事。

    他说,严桐,那个时候见到他,和第一次见你一样,都有种阳光灿烂的感觉。

    作家的话:

    新开一坑~老坑会慢慢填的~~哦也~~求戳求戳~~

    庄励1

    我第一次见到夏铭之的时候,是在大学的宿舍。

    我是最晚一个去宿舍的,其他三个早早都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夏铭之。

    问我为什麽一眼看到的是他?我告诉你,即使是在千人之中,我都能一眼望见他,因为他长得好看。别说我肤浅,他就是漂亮,而且是闪耀的漂亮,像是窗外的阳光,看一眼就是暖洋洋的。

    夏铭之看到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你来啦,我们宿舍都来齐了。”

    还没等得及我回话,夏铭之上铺那位兄弟就嚷嚷开了,“你好你好,我是鲍仲。你们听过管鲍之交吗?我的名字就是从这两个人名字中来的。”

    我记得我那时很开心的笑了,大概是觉得怪异。如果现在有人这麽怪异地和我介绍名字,我肯定还是会笑翻,因为这个名字太容易让我这种天生是Gay的腐男想歪:那管仲和鲍叔牙必然有奸情,而且还要男男生子,生个儿子还要以他俩名字命名。

    另外一个则相对比较稳重,很淡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叫李森则。你好。”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爱笑的,而且笑得还算真诚,不像现在这麽Y阳怪气的,所以我笑著和他们打招呼,自报家门,“庄励,庄子的庄,励志的励。”

    然後那位美人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铭之。

    铭之铭之,记住的意思嘛,虽然我高考的时候语文差得可以,但是我还是当下知晓了那名字的意思。真怪我当时多事,不肯安分地把我极差的语文深深埋在高考之中,偏要好死不死地解释,解释到最後果然一语成谶,直记到现在还忘不掉。

    虽然我当初很不把我们宿舍其他两位放在眼里,但是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是好人,直到知道我是个Gay,他们都还像当初那样对我。

    大一进去,先得挫挫锐气,蜕你一层皮,然後才能真正开始那幸福的逃课时光。

    军训的时候,最容易产生革命友谊,我就是在那时候和铭之产生了他以为的兄弟情谊。

    每天他都负责把我叫醒,为了报答他,我每天都仗著自己身高体壮是排头第一个冲进军训基地的食堂给他抢仅有的一点荤菜。

    刚开始我们的教官不喜欢铭之,嫌他长得太漂亮,娘。铭之当然不会跟他吵,只是在对教官的篮球赛中盖了我们那189的教官好几个冒而已。他不过就178,比我186也矮了不少。不过他弹跳力惊人,我都跳不过他,那场比赛,我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多人都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同学,磨合过,所以合作的这麽好。

    我一把搂住铭之的肩膀,笑得直露白牙,“我们何止是高中就认识啊,简直是几百年前就认识了。”

    夏铭之也笑,笑得迷倒一大片,我仿佛都能看见球场外围那些女生眼冒红星,“上辈子我们可能拜过把。”

    “拜什麽把啊,直接拜天地高堂夫妻对拜然後送入洞房啊。”

    他一巴掌拍在我的头上,“你怎麽像北京人一样贫啊。”

    那一场篮球赛,一战成名,我和铭之并称商院双雄。

    铭之笑称是两只狗熊。

    那时我们睡在相连的两张床铺上,头靠著头挨著,我举起右手,露出肱二头肌,“谁见过这

    麽帅的熊。”

    “我。”

    我越过两个床头的栏杆,捏住他的鼻子,不让他通气。

    他用嘴巴甕声甕气地骂我,“幼稚。”

    我色迷迷地盯著他,“要不要我给你人工呼吸?”

    铭之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你怎麽老是喜欢口头上占我便宜啊。”

    我松开手,笑言,“你愿意让我身体上占便宜我倒是不介意。”

    然後飞来了一个枕头,再然後我被埋在了一条带著铭之气息的被子里。

    军训完之後,便是社团迎新,我们去了校篮球队,因为那次军训篮球赛,我们早就是声名远播了,当场就被录取了。

    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个有挑战X的社团,这样才能彰显我们的价值。”

    “那去哲学研究社吧。开发开发你那被驴踢过的脑袋。”

    “要是你昨天不踢我,我就不用去那了,既然我不能改变既定的事实,你又那麽好心地推荐,那我们就去吧。”

    铭之自觉说不过我,转身就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果然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

    我们最後还是进了哲学研究社。从此开始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尔格维特G斯坦的世界。

    我看著图书馆上一大摞西方哲学书,再看看另外一个书架上厚得像砖一样的马哲巨著,我突发感慨,凑到铭之的耳边,“幸好不要看马克思的书,否则真的可以拿那些书当枕头了。”

    我看到铭之小巧的耳朵,嫩白得好像玉一样,再看看竟在眼前的那张J致的脸,那皮肤,好的真的一个毛孔都看不见。

    他回过头来,那麽近地面对著我,我差点软在地上,他说,“我高考的第二志愿是哲学,我爸问我,你学哲学,学马列毛?那还不如我教你呢?我最讨厌的人就是那些一说到哲学就往马克思那扯的人了,在他们眼里,哲学就只是马克思思想。”

    我稳定心绪,离他远了一点,“何必和那些人一般见识,拉低智商。”

    在我的世界里,最悲催的事情是上课,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一大早上课,最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你一大早上课还不能逃课。

    不能逃课不在於老师,而在於夏铭之。

    大一的时候,我们有高数课,就是那个上面挂了好多好多人的那棵树。周一,周三第一大节,八点准时在阶教上大课。

    起初鲍仲和李森则会六点半起床去给我们宿舍占座,铭之七点起来洗漱完毕,然後开始叫我起床。

    我睡眠质量不好,十一点睡,起码十二点半才能睡著,所以成了早起困难户。

    铭之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掀被子,还狠心地把被子抱到他床上。我冷得受不了了,自然而然地爬起来了。

    我爬起来穿好衣服,铭之便出门,给我去买早饭。

    我到教室的时候,大概是七点五十左右,吃完早饭正好上课。

    後来,复读过一年年纪最大的李老大发现位子越来越空之後,便和鲍仲一起随著铭之睡到七点起床,三人轮流掀被子,然後把被子抱到旁边铭之的床上。

    作家的话:

    今天的第二更~~哇哢哢~~票票~~留言~~求支持~~

    庄励2

    我的大学生活就是上课盼下课,下课盼放学,放学盼双休,双休盼长假。

    那年的十一我特别期待,因为我和铭之准备去苏州游玩。对,就是两个人。倒不是我不愿和李老大和鲍老四一起去,那个时候我们宿舍关系好得直接兄弟相称了,我老二,铭之老三。但是那两个明明显得比较成熟从不恋家的两人却不约而同选择了回家。swisen.com

    所以那场苏州之旅就成了我和铭之的两人之旅。

    铭之骨子里其实还是个传统的人。他很喜欢中国古典的东西。

    那时的苏州,经济在发展,但是还是温婉水乡的模样。苏州四大园林一一逛来,那种古典的美,是沁在骨子里的。那种东方特色的媚,也是隐在血Y里的,缓缓流动,看不到,却能隐隐感受到。

    苏州城,是那个温柔的缱绻水乡,仿佛真有风流的才子才高八斗,有貌美的佳人婉约端庄,有富有的商贾一掷千金,有风尘的女子袖舞翩跹。

    我们去了苏州那条有名的平江路。小桥流水乌篷船,亭台楼阁灯笼挂。

    铭之在那条短短的路上走了三个来回。

    我一向不否认自己是个俗人,所以我问了铭之一个特别不专业的问题,“这麽古典的一条街,为什麽要叫平江路,这名字和这条街实在是不搭,倒是和外面的长江路,黄河路如出一辙。”

    铭之回了我一个白眼,然後用一种稍稍有点自得的口气向我解释,“宋元时候苏州又名平江,所以这条街叫平江路。”

    有时候,我回忆起那时候的铭之,我觉得现在有个词很适合他──傲娇。

    我们是十月二号去的苏州,十月三号的时候,苏州突然降温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穿著短袖的我们,都被冷得瑟瑟发抖,匆匆洗漱完,便打的去了观前街。

    我记得後来有一次我们篮球队聚餐,我们校队的教练是个四十多岁的铁娘子,叫蓝景,平时对我们像是对囚犯,但是下了篮球场,还是和普通的中年妇女一样八卦,她问铭之:“你长得这麽漂亮,有没有说过你很娘啊?”

    “无论我的穿著还是行为都是很正常的,打篮球的时候比一般的男生都要来得猛,所以只要和我接触过的,基本上都没有人说过我娘。但是有一点,连我都觉得自己娘。”

    蓝教练激动地问道:“什麽?”

    “逛街。”我喝了一杯酒,然後好笑地开口。

    那天,我穿著短袖陪著同样穿著短袖的铭之把观前街上所有卖男装的大厦小店都逛了个遍,然後铭之才颇为满意地拿了一件灰色的外套。

    那个时候我已经冷得脑子都转不过弯了,完全失去了判断能力。我拿了铭之挑中的那款的黑色。

    我们两个穿著颜色不同的同款衣服站在试衣镜前,有了保温的衣服,我才开始正常起来,“铭之,你看,像不像情侣装。”

    铭之朝我白了一眼,“还是喜欢看你被冻得说不出话的样子,一暖和过来就胡说八道。”

    我却是不管他的话,掏出相机,拉过铭之,便央著导购小姐给我们拍照。

    那小姐哪里敌得过我的魅力,也不管什麽店中不准拍照的规矩,晕晕乎乎地就给我们拍了一张。

    回到学校以後,铭之每天就过上了天天沈浸在哲学海洋中的生活。

    哲学研究社见面会的时候,那个长得很像老师的师兄顾辉给我们列了一个书单,让我们有空就读。

    原话如下:我不知道你们为什麽选择这个社团,但是只要是选择了,就请你们好好地坚持下去,哲学,读书是必不可少的,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社团,就是给大家介绍哲学,提供交流平台。如果你们觉得这样不够,欢迎去哲学系旁听。

    我看了一眼铭之看的书,《哲学史教程》。

    “铭之,有没有其他人写的这类书?”我不太喜欢看中国人译的外国人的书,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怪癖。

    “梯利的《西方哲学史》和安东尼?肯尼的《牛津西方哲学史》。”

    “有没有中国人写的?”又是外国人写的。

    “邓晓芒先生的《西方哲学史》,在中国应该算是最不错了吧。”铭之用一种无奈的口气回答了我的问题。

    “你为什麽那副口气啊?”

    铭之放下手中的书,“我的观点就是,梯利、安东尼?肯尼和文德尔班的书更有可读X。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还有,不要上升到我崇洋媚外的高度。”

    我撇撇嘴,“我是那种人嘛。在我眼里,你就是权威,你说什麽就是什麽。”

    “那我叫你去死你去不去?”

    “去,拖著你一起去,做对亡命鸳鸯。”

    铭之无语地看了我一眼,然後拿起那本书,继续看。

    我无奈地跑去了图书馆,借了本梯利的《西方哲学史》,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

    六号的时候,所有人都回来了。鲍老四拿著我的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的看,老大坐在一边,时不时发出些意见。

    “老二,你怎麽除了拍景,就是拍老三啊?”老大问道。

    “那你说我该拍什麽?” 我翻白眼,我不拍景,不拍人拍什麽啊?拍空气?

    “拍那些如水的苏州美女啊?”

    我再翻白眼,“那些苏州美女在苏州呆了那麽多年,哪没去过,还赶著人挤人的时候去?”

    老大点点头,继续回过去看照片。

    “哇塞,老二终於有张脸了,虽然是和老三的合影,但是至少证明老二去过苏州嘛。”鲍老四在一边叫嚷。

    “那是在一家店里照的,那家店,在全国应该都有,所有不足以证明庄励去过苏州。”铭之再一边边说边晃动他的食指,可爱的不像话。

    我蹭到看照片的两人身边,贼兮兮地问道,“老大,老四,你觉得我们俩穿得像不像情侣。”

    “不像。”是老大。

    “像。”最实诚的就是单纯的老四了。

    铭之起身,在我和老四头上一人一下,“两个人不知道脑子里是多了东西还是少了东西?”

    老大赞同地点头。

    “我知道我多了什麽?是满满的智慧。”我笑言,众人呕吐不已,我继续犯贫,“老四少了两G弦,一G正弦,一G余弦。”

    老四飞过来打我,“早知道就不告诉你我当年三角函数150分的卷子考了40多分了。”

    宿舍走廊走过两人,一人对另外一人说,“我听说这个宿舍里有帅哥,我看啊,是一群疯子吧。”

    作家的话:

    文中关於西哲方面的推荐书目,仅是个人观点,所以请勿当真。邓晓芒先生的书很不错,我看的就是那本。

    因为《咫尺》快结尾了,所以最近的重心还会在那里。所以这文会更得慢一点。

    庄励3

    国庆假期的最後一天,我们宿舍一起去买车。

    奔赴商场的一路都被我用来哀叹了。

    “七天怎麽足以表达我对祖国的热爱呢?起码得一年。兄弟们,是不是?”

    老四那个傻货居然还当真,“放了一年岂不是又是十一,又要放?”

    我其实一直想从各种影视书籍找个名人来形容我们宿舍那让我哭笑不得的老四,後来我找到了两个,一个是阿甘,一个是许三多。

    後来的老四也确实像那两位,在自己的领域小有成就,傻人有傻福,说这句话的古人我真是佩服得想给他磕三个头。

    我很懒,懒得挑,买了个和铭之同款不同色的自行车,气得铭之嚷嚷我是故意的。

    我说过铭之很傲娇是不是,你看,他又傲娇了,“我相信你的眼光。况且我又哪是故意啦?”

    铭之眨眨眼睛,“你不说我们是情侣车?”

    “你那车是黑色的,我的车是灰色的。人家情侣车都是粉红啊天蓝的,你说这一黑一灰的怎麽可能是情侣的。”我就使劲地在那瞎掰。

    可是我低估了铭之的单纯程度,他居然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後不再计较这个问题。

    我嘿嘿偷笑,他完全忘了我们的情侣装就是一黑一灰,不过是他灰的我黑的。

    我们四个买了四把捷安特的锁,然後风风火火地骑回去,要不是怕被车撞死,我们四个绝对横得骑霸王道。

    风吹过,带著我们张扬的笑骂声。我矫情得觉得自己现在都能够听到,那个时候的我们,真是单纯的快乐。

    自行车骑了几天,铭之就把他搁置一边了。因为运动会他报名了五千米,他说得先练起来。

    然後每天一大早起来,跑到C场上去狂跑,上课都是我一人提两个包。

    “我们院男生那麽多,健壮如牛的也那麽多,要你一个美人跑去凑热闹?”

    铭之一脚踹过来,真狠,要不是我闪得快,我浅色的牛仔裤上就是一个大脚印了。

    “你再瞧不起我,我直接开你柜子,把你干净的衣服全踩脚底下。哼,你了不起,也没见你参加什麽比赛啊。”

    “我不是全能嘛,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报什麽,所以啊,干脆都不报。”

    铭之一听,很来劲,对著斜对门一喊,“体委,还有哪些项目没有报齐。庄励要报!”

    体委上身赤裸,下身围著条毯子出来,“三千和五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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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给庄励给报了。”

    体委乐呵,“你做的了主。”

    我探出个头,“怎麽做不了主,他是我媳妇,我听媳妇的。”

    对面宿舍的大笑,斜对门的大喊,“庄励你嘴真贱。”

    当时铭之没有说什麽,但是晚上篮球队训练我就遭罪了。

    铭之执意要分到我对面那个队,打比赛时,死死盯住我,还拼命地扣了我三个帽。

    起初我以为我铭之和我闹著玩,哪想他是当真的。

    我平常吊儿郎当的,但是在篮球场上,我最会较真,对面是铭之,我也发狠。

    我们两个人就像两只困兽,一刻不停地对著干,他死死地盯著我,我牢牢地牵住他。

    景教练都说我们俩看对方的时候都是红著眼的,要不是休息的时候我们俩仍是C科打诨,她都以为我们闹别扭了。

    “闹什麽别扭啊,我哪会和他闹别扭啊,舍不得啊。”

    我一说完,铭之起身走向堆满篮球的小车,拿起一个篮球就往我身上砸。

    我闪,他再砸。我继续闪,他继续砸。闪闪砸砸,周围人都笑得抽风了。

    “今天先这样,明天老时间训练。庄励,夏铭之,把所有的篮球打好气,收拾好再走。”

    景教练说完便走,留下停下砸球的铭之和跟著停下躲闪的我,看著满篮球场的篮球。

    “铭之,我们今天回不去了吧。”

    “要不叫老大和老四来救急?”

    “叫。”

    我们四个人回到宿舍的时候,洗完澡,漱完口已经熄灯了。

    老四激动地和我们说他追的那个外院的姑娘答应和他出去吃饭了。

    老大哀嚎一声,“我追的那个政治系的姑娘怎麽理都不理我。”

    铭之躺进被窝,“你们都在找女朋友了啊,我都没考虑过哎。”

    我在一旁连忙叫道,“你交什麽女朋友啊,有我就够了。”

    铭之从被窝里钻出来,看著我,笑得一脸狡诈,“小励励,莫非你是个姑娘?你要是姑娘,

    我绝对收了你。”

    “我是纯爷们!我跟你说啊,你找不到女朋友的。”

    铭之急了,“谁说我找不到的?”

    我呵呵笑,“谁叫你长得那麽好看,那些女的看了你自卑还来不及,哪里还敢做你女朋友。”

    铭之哀叹,然後及其自恋的来了一句,“哎,天生丽质难自弃。”

    老大抖了一下,然後问我,“阿励,你呢?你长得挺帅的,怎麽没见你找个女朋友啊。”

    “我这不是被铭之给耽误了嘛。”

    铭之睡下去的脑袋又起来了,“我又怎麽啦。”

    “睡觉人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你,从此女子无颜色,都成了路人甲乙丙丁。你,你,你要对我负责。”

    黑暗中,众人静默了,然後老大狮子神功一吼,“都给我闭嘴,睡觉。”

    老四哆嗦著说了一句,“不要让我做噩梦才好。”

    几天後,宿舍众人就发现我当时说的话其实都是扯淡。

    政治经济学下课之後,同班的一个女生跑过来,羞羞答答扭扭捏捏支支吾吾了半天,才从背後变戏法似的弄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递到铭之面前。

    铭之尴尬,但是想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这类事情经历得多了,所以还是非常有经验地露出笑容,温柔而又遗憾地来一句,“不好意思,我没有谈恋爱的意向。还是学业为重。”

    学业为重,简直比我还扯淡,但是铭之说来却是极度真诚,简直就是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

    我仔细看了看那个女的,长得实在很一般,没有丝毫特色,放在人海中,绝对淹没。当然,这只是长相,说不准心灵美到让人可以忽略其一般的长相。但是对我这种极度肤浅的人来说,她就是太普通。

    你们问我为什麽我没人追?谁说我没有人追,在哥军训的时候就有个师姐上来调戏我说要我做他小男朋友,我当时伸指一点,指著在不远处的在一群黑人中的白人──夏铭之说:“师姐,那是我哥们,天天对著他,你说我以後要是真和你成了,对著你吃饭不是倒胃口吗?”

    师姐脸青一块白一块地走了,从此我毒舌加腹黑的形象就奠定了,无可撼动。似乎再也哪个自信爆棚的女人来触霉头了。毕竟当时没有凤姐那种货色做我的同学来给我添麻烦。

    作家的话:

    今天2更,明天坚决不开电脑不上,要交作业了~~~四处回荡著我的哀嚎声~~~留个小言,给个小票吧~~爷~~

    庄励4

    新生运动会那天早上,对我来说,算是一大早,我就被铭之从床上拖起来了,然後逼著去吃早饭。

    检录的时候,铭之硬是跟了进去。督促著我压腿弯腰,简直是个老妈子。

    最後进场的时候,铭之恶狠狠地告诫我,“要是你拿不了名次,就自杀去吧,别来见我了。”

    我“喳”了一声,就差单脚跪地,以拳叩地。

    铭之得意地走了,让我突然有种老鸨扭腰摆臀的错觉。果然还是紧张的,脸错觉都有了。

    上了跑道,摆好助跑姿势,突然也就那样了。聚J会神听发令枪,一发令枪一响下意识地就跑,初赛小组第一。

    进了决赛就更没什麽感觉了,跟著发令枪,然後使尽全力跑就是了。

    据铭之描述说,我那反应,真的是天下无敌,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快好多,其他人还在反应,我就已经跑出去了。

    跑了个第三,前两位都是专业级别的,我就不跟人家比了,反应快过人家,可是到底跑不过。

    铭之很算满意,贼兮兮地叫了一声,“小庄子,不错嘛。”

    我在心里默念,庄周大人,内子不懂事,口出狂言,你可别来找我事。

    下午是铭之的五千米。铭之埋在一群肌R男之中,更显得弱柳扶风。

    发令枪一响,众人撒腿奔跑,观众席上喊声不断。

    铭之跑在中间,跑得很稳,前几圈众人都差不多,没有跑得太激烈,也没有太落後的。势均力敌。

    七八圈以後,差距逐渐拉大,第一名比最後一名整整多跑了一圈。

    铭之在一大拨主流中间,并不算太出众,但是我怎麽看他都觉得轻松。比赛不准陪跑,我只能站在终点处,铭之每次跑过,都朝我笑,笑得我觉得那大太阳简直就没有一点光,连铭之万分之一都没有。

    大概十圈多吧,铭之开始发力,狠狠甩开了大部落,追赶前面几个,追过三个之後,他已经是第三了。

    到了最後一圈,和第一名差了半圈,和第二名却是越来越近,铭之紧紧地跟著第二名。

    我要是那第二名,心里也慌,铭之也真够毒的,紧跟著人家,就是不超过。

    最後直道的时候,第一名已经到了,第二第三名是如此接近,观众席上早就沸腾起来。

    “夏铭之!加油!夏铭之!加油!”

    铭之朝著商学院的观众席笑了一下,然後先前那位倒霉的第二名被甩下了一大段的距离。

    铭之到了终点,我过去扶他,他半身的重量都搁在了我的身上。

    “怎麽样?”我问。

    “能有……什麽事……就是有点……喘。”

    “那你跟著我走走,不要说话,平复一下。”

    铭之点头,然後我扶著他,走出了C场。今天运动会,大多数人都去C场看热闹了,平时总是围满了人的秋千都是空的。

    我们坐了上去,铭之指使我去超市买水。

    我买完回来,他牛饮一般地喝了一瓶,我把我自己没喝的一瓶递给他,他摇摇头。

    “被我追了大半圈的那个家夥是第三名吗?”铭之突然问我。

    “不知道。”我揶揄,“怎麽,戏弄人家你懊悔了?”

    “我觉得你就是我肚里的蛔虫,我干什麽事你都知道,真讨厌。”

    “有个知道你的人,不好吗?”

    “平时还好,但是想Y损事的时候就觉得实在是应该把你千刀万剐了。”

    “要是你将来犯了什麽事,要想逃脱,还得把我给干了?”

    “是啊。”铭之笑,笑得真是好看,害得我脑子都有点转不过弯来。

    “倒是绝对不劳你动手,我自行解决就好。”美人当前,我那可是连命都可以不要。

    至於三千米,想到就心酸。运动会的第二天,我和铭之赶早去吃早饭,然後慢悠悠地逛去C

    场,哪想到走至转角处,一辆自行车便冲了过来,直直冲向铭之。

    我哪舍得我的美人受伤,一把推开铭之,自己光荣地被自行车撞倒在地。

    我当时自我感觉还不错,应该不会有大碍,最多把脚给扭了一下,脱没脱臼都说不准,但是戏剧X的一幕就是撞我们的那个女生,居然晕了过去。

    铭之立马给我们校园110打电话,然後我们三个都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检查下来,是脱臼,我倒是挺高兴的,至少不用去跑三千米了。

    那位极品医生趁著我和铭之在一旁说话,居然一声不吭地将我的关节给还原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医生已经招呼铭之把我拖走了。

    没走几步,我们就被几个黑衣人拦住了。

    确实是黑衣人,小说中一直出现的号称“保镖”的那类生物。

    “你们有事吗?”铭之果然是我看上的人,就算此刻也是不卑不吭,不慌不忙。(颇小愚: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

    “我们总裁要你们等一下。”其中一个貌似小头头的男人回答我们。

    铭之扶我去一旁的座椅坐下,然後偷偷问我,“怎麽像是我们撞了人啊?我们明明才是受害者啊?”

    “大概是撞人的那位家里比较有钱有势,然後等会会给我们一大笔钱封我们的口,然後足够我们两个挥霍一阵子。”我笑著打趣,没办法,那时候的我,就是会苦中作乐。

    “我没打算给你们一大笔钱。”一个稳重的男声传来,把我和铭之吓了一跳。

    我回过头去,医院的走廊一般都不是很透亮,甚至还让人感到晦暗,所以我没有第一时间看清来人。

    “你是庄野的儿子?”那个男人又说了句让我让我感到惊吓的话。

    我点点头,此刻他离我近了,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成功男子形象,和我爸差不多类型,比我爸显得儒雅一点,也稍微年轻一点,长得嘛,面熟。

    “我是他儿子,请问你是?”也只是面熟而已,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毕竟对面那位年轻个十一二十岁的,才算得上是个美人吧。

    “我是邱溶,在你爸生日宴上我们见过的。我很抱歉我的女儿撞倒了你,让你受了伤,万幸你没事,否则我还不知道怎麽和你爸交代呢?”

    “哦,原来是邱叔叔啊。”我尽量让自己笑得看起来尊老一点,然後想了想,问道,“那您女儿怎麽样了啊?虽然是她撞了我,但是貌似她伤得比较严重。”

    “先天X心脏病,不禁吓,她撞了你们,自己却被吓晕了,不过没事了,就是还是胆颤心惊的。”这位银行界的巨子,说道自己女儿的时候,也无非就是个温和的父亲。

    “那我们去看看她把,告诉她我们没事,让她也放心。”铭之好心提醒。

    我不是很想去,但是不想拂了铭之的意思,便答应了。t

    作家的话:

    因为想把对同X恋的研究上升到某种高度,然後在看福柯的《X经验史》,果然是後现代啊,看得我晕死了,然後回来传小说了- -

    庄励5

    我随著邱溶进去的时候,那位邱小姐已经醒了,看到我们有种怯怯的羞赧。

    我有种失言的感觉,没办法,我的毒舌一般只发挥在那些能承受我毒舌的人身上,像这种风

    一吹就倒的玻璃人儿,我可不敢刺激她。

    “你好,我是夏铭之,他是庄励,我们就是那天你不小心撞到的那两个男生,你不要担心,我们都没事。倒是你,似乎被吓到了。希望你早日康复。”

    她眨巴眨巴著大眼睛,看了邱溶一眼,然後细声细气地回答:“很不好意思,撞了你们。你们没事就好,否则我会愧疚的。谢谢你们不怪我还来看我。”然後她又是怯怯地笑了,“对了,我叫邱笑。笑容的笑。”

    我心里嘀咕著要不是铭之要我来,我才不来看你。但是我还是假装很无害地说道:“邱笑同学,我们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休息吧。有时间,我和铭之来看你。”

    邱笑笑得很甜,点点头,最後道了一声,再见。

    事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商院辩论队的一群人,拦住了我和铭之。

    一个长得极度斯文好看的男生问了我们,“你们哪个是庄励?”

    铭之向我瞟了我一眼,人怕出名猪怕壮。

    我立刻回了一眼,见过那麽帅的猪?

    “你们谁是庄励?”那个卖相极佳的男生又问了一遍,长得不错,声音也好听,如沐春风。

    “我是。”我结束了和铭之的眼神交流,因为对方长相好,所以我也没有为难他。

    “你好,我是商院辩论队的荆慕珩,我想邀请你去我们的辩论队?”

    “辩论队?不是军训之前就已经招新完了吗?”

    “是,但是因为这届报的人员不多,通过的人更少,而且,质量不高,最关键的是有几个中途退出,我们急需补充新鲜血Y。”中间一个漂亮的女生C话,语速极快。

    “莫非你们看上了我的毒舌。”

    “是。”荆慕珩答的很干脆。

    “辩论又不是吵架,毒舌有什麽用。”

    “我可以让你的毒舌在辩论场上横扫敌手,让对方毫无招架之力。”

    “说实话,我没有兴趣。”

    “我也可以让你的毒舌在生活中所向无敌,运用强悍的逻辑,使得你的毒舌无懈可击,毫无破绽。”

    我还没回答,铭之就已经摇头,“太可怕了,到时候庄励就成妖了,多少人要死在他的毒舌下啊。”

    我仿佛看见所有人被我一针见血刺中痛处,不仅如此,还是见血封喉级别,我立马亢奋地回答,“我答应了。”

    铭之嘴角抽搐地看了我一眼,然後我脑中闪现一个想法,“你们需要形象气质俱佳的一辩吗?”

    最後,我把铭之卖了,卖给了我们院的辩论队。

    我们两个运动会上的奖状,奖品被老大搬了回来。第二名是一瓶洗发水,第三名是同一牌子的沐浴露。

    铭之拿了我的沐浴露,然後把洗发水给了我。理由就是我们周六才去超市买了洗发水,他正好没有沐浴露了。可是,我的沐浴露也不多了啊,我又不能拿洗发水当沐浴露使。

    所以,在我的强力的抗拒加上铭之轻微的撒娇下,那瓶沐浴露成了我们两个的共同财产。

    每次他洗完澡出来,我就去洗,然後带著和他一样的香味出来,感觉好得不得了。

    我一直很好奇,他那小身板怎麽会有那麽强的持久力,跑个五千,居然那麽轻松。

    铭之说:“小时候我身体不好,长得很瘦小,一直被人欺负。小学的时候,体育课上跑步,每次都跑最後一名,长跑更是不行,每次跑一半就跑不动了,一直被人嘲笑是女孩子。後来,我就决定要改造自己,大概四年级吧,我就每天早上早起跑步,每天多50米,到了五年级校运动会的时候,我就已经是400米的冠军。一直到高三,我都是每天跑步的,到了大学,懒了,就跑的少了。你看,我是不是挺倔的,我爸说我跟牛似的。”

    “倔好啊,说明你有韧X,有毅力,不像有些人,三天晒两天打渔,最後什麽事情都做不好。”

    我记得当时铭之听完我的话,笑得很开心,那种最纯粹最没有杂质的笑,我直到现在都不能忘记。但是如果我知道以後铭之的倔会用在我身上,我当时就算绞了我的舌头,我也不会夸奖他。

    过了两天,我们两个就被宣去辩论队了。

    据老大的情报来看,商学院的辩论队很复杂,不像法学院,人文学院那些老牌的牛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具体一点。”我有时候真的受不了老大那故弄玄虚的劲。

    老大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商学院去年新生杯是冠军,但是一到全校赛,第一轮就被刷了下去。”

    “为什麽?说原因。”铭之问道。

    “就是大三大四的那些辩论队的师兄师姐,水平有限,大二那些水平却不错。所以是新星。”

    上次拦人时的主讲人荆慕珩是现任商学院辩论队的队长,那次说话很快的漂亮女生是荆慕珩的绯闻女友,顾随,担任副队长。

    我跟铭之说,是夫妻档时,铭之说了句很八卦的话,“我觉得他们两个都太强势,最後不一定能修成正果。”

    我一头雾水,但是发生了一些事之後,才真正觉得,其实,铭之可能是预言家来著。

    现在辩论队新生一辩只剩下了一个矮矮胖胖的女生,完全没有一辩该有的范。攻辩居然只剩下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四辩倒是还剩下两个,而且质量看起来不错。

    怪不得急著来找我,就连我推荐铭之也爽快的收了。果然是已经到了如此困境。

    教铭之一辩的就是那个强势的顾随。我一直很担心铭之会不会喜欢上那位师姐,毕竟我在我们学校见到的女生中,她算是最不错的一位了。

    但是铭之很快否决了:“我不喜欢那种太过现实的女生,而且我接受不了姐弟恋,尽管她只比我大一岁都不到。”

    教我的是一个很矮的师姐,叫宋苏,戴副眼镜,看起来很像後来出名的菜菜。

    荆慕珩也会教,但是更多的是教那两位资质还算不错的四辩。

    我和铭之的辩论史,便是一部掺杂了血泪的辛酸史。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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