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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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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半生的二十四年恍如过眼云烟,无论是幼时的富贵荣华还是后来的艰难困苦,那些年来丹落和帝京的生活塑造了如今的他,给了他最好的爹爹与最棒的朋友。

    “我们,明天开始,努力挣钱吧!”杨中元跟程维哲并肩看着外面灿烂的晚霞,不由自主踌躇满志。

    落日时分,散了一天热力的太阳也褪却了满身金衣,它躲进层层叠叠的云朵里,害羞地红了脸颊。红彤彤的晚霞染红了百姓们归家的路,雪塔巷里家家烟筒都冒着炊烟,只要深吸一口气,便能闻到让人直流口水的饭菜香味。

    这个大梁最平凡的一天,杨中元开始了在雪塔巷第一天的生活,而程维哲做了一个改变他们未来的决定。

    无论怎么说,这繁忙的一天即将要结束,而新的一天,眨眼之间便会到来。

    ☆、023前奏

    第二日一大早,程维哲便领着杨中元去了位于蓝鹤巷的早市场。这里离雪塔巷并不远,步行约两刻便能到了,因为来得早,市场里人并不多,长长的一条街上显得空空荡荡。

    程维哲显然许久都没这样早起来了,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问:“你要买什么?张师傅经常买的那几家我都认识,以后你要是一个人忙不过来,我让张师傅帮你带也是成的。”

    跟程维哲不同的是,杨中元倒显得神采奕奕,一点都看不出来昨夜很晚才睡下的样子,他有些担忧地走到程维哲外侧,怕他看不好路被人碰到:“蔬菜倒是其次,我主要是得买活鸡与辅料,现在铺子就我一个人,只能先做这一样试试看。”

    “鸡鸭的话,我知道有一家的非常好,我们过去吧。”程维哲思索片刻,终于在清晨凉爽的微风吹拂下清醒过来,带着杨中元径直往早市场最后一排走去。

    炖鸡汤,选用一年生的土鸡最好,用山药枸杞文火慢炖一个时辰,出锅便能香气扑鼻。这间小小的铺子,他想要主打的便是招牌鸡汤银丝面,那用最新鲜的鸡汤入味,必然是最好吃的。

    市场最后面都是卖活禽鱼肉的摊子,这边百姓很多,但肉食也并不是人人都吃得起的,因此卖鸡鸭的只有两家,却一个在大东头一个在大西头,谁都不碍着谁。

    程维哲带杨中元去的是西边那家,杨中元大老远就看见他家笼子里有四五只三四斤的土鸡,旁边还有两只雪白的大鹅,这会儿正欢快地叫着。

    那摊主眼见,一眼就看到正朝他走来的程维哲,忙扬声招呼:“哎呦小程老板,今个您亲自买菜来啊?”

    程维哲笑笑,快走两步冲他摆手:“没有没有,我陪弟弟来的,他也要在我们巷子做生意,您家的活鸡最好了,我特地领他来您家看看的。”

    摊主笑道:“小程老板就是会说话,不愧是做过教书先生的人,小兄弟,你要什么样的土鸡,我这里都有,个顶个够沉。”

    杨中元眼睛一闪,对他说程维哲做过教书先生这事走了心,却没问,只道:“老板,程哥介绍您这家,肯定您家是最好的。以后得多多麻烦您,我那个小面铺子不过是糊口,一天大概要一到两只活鸡,您给挑一年生的,三日后就开张,大概每日卯时正过来,还得麻烦您给杀好。”

    听到他每天都要一两只,摊主眼睛立马亮了起来,忙道:“好的好的,我们这里都管给杀,小兄弟放心好了,鸡血都给你留好,内脏也一样不缺,包你满意。”

    他说完,又看了一眼程维哲,又说:“小兄弟,你是小程老板的弟弟,我也给你个实惠价,十八文钱一斤,我保证给你足了称,你可以去问问,这早市场我家到底是什么口碑,绝对短不了你任何东西。”

    杨中元忙点头,拉了一把程维哲道:“那是肯定的,程哥说您好,那您家肯定好,要不他也不能介绍我来不是?行,咱们就定十八文钱一斤,那我三日后再来。”

    程维哲也跟着补了一句:“那必须的,我还要多谢老板给个实惠!以后有亲朋好友再开店,还介绍来你这家。”

    摊主日日在这北市场营生,会说话的很,见他们二人这样利索,想了想,不由道:“小兄弟,你看这样,我每日辰时初都要去雪塔巷的两家饭馆送货,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就给你说杀好了送去一两只,保准是当天宰杀的,省的你来回跑,但是价格的事你可别跟人讲,要是都卖给别人这个价,我就要亏本哩。”

    这样,杨中元就有些拿不准了,他扭头看了一眼程维哲,见他冲自己眨眨眼睛,这才放心道:“行,那真是太方便了,多谢老板。”

    因为有程维哲领着,杨中元这一路都很顺利,定完最重要的活鸡,他又去了程维哲经常买菜的摊子,定了每日二十斤青菜,只要当日最新鲜的,小白菜油菜油麦菜,无论哪个都好。而铁棍山药与葱姜蒜他则直接各买了二十斤,这个不怕放,可以直接买了回去存着。

    剩下调料就更好说了,反正有程维哲在,杨中元以,口气各种都买足了数量,够铺子用好一阵子了。

    这一圈转下来,杨中元忍不住买了好多菜在手里,打算晚上先用后院那个灶台,给爹爹和帮了大忙的程维哲做一顿好吃的。

    等到他们从菜市场回到雪塔巷,正好陈叔帮忙请的泥瓦工也到了,杨中元忙招呼他在前面垒灶台,自己则去后院帮父亲做早饭煎药。

    定的米面都已送来整齐码放在空着的正屋里,索性这屋里凉,正是方便了杨中元存放食材。

    当天晚上,杨中元用最简单的食材,做了一顿令程维哲和周泉旭胃口大开的佳肴,简单的两半笋丝清爽可口,配上用蜂蜜腌制的新季莲藕简直是夏日里难得的美食。这两样小菜杨中元都用井水冰了才上桌,口感自然极好。

    一人一碗试手艺的茄丁拉面,切成细碎小块的长茄和肥瘦相间的肉丁伴着弄弄的汤汁,满满铺在杨中元手工赶制的拉面上,面条用鸡蛋和井水发的,杨中元手劲很足,揉了整整两刻功夫,才开始在面案上抻面成型。

    他这手艺是特地学过的,抻面的时候仿佛若行云流水,微黄的面条在飞扬的白面上轻舞飞扬,甩出华丽的弧度,因为是吃茄丁面,所以杨中元并没有抻成最细的银丝面,却更有较劲,陪着肉味十足的茄丁卤汁,香得程维哲一连吃了两大碗。

    因为下午他都在忙着定其余食材和铺子的东西,所以时间有些仓促,但他手艺过硬,短短时间里只用一碗面两个小菜征服了另外两个人,算是他的本事。

    要不是只有一个灶台,杨中元能再抄两个热菜出来,吃饭的时候一直感叹:“家里灶台太少,限制我发挥,等前面的泥砖干了,我给你们做更好的。”

    周泉旭这是第一次吃儿子亲手做的饭菜,要知道杨中元小时候连衣服都不用洗,更何况做这油烟杂乱的灶台工作,但儿子这一手手艺确实顶尖,他一边吃着,一边不由心酸起来。

    如果不是实在生存艰难,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怎么能学得这样出色,他心里越是难过,吃着这一晚香气四溢的茄丁面就越不是滋味。可当着程维哲的面,他却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他知道儿子无论现在多自立自强,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得,却不愿意让程维哲知道他曾经入宫为奴。虽说这个事情并不怨他,但被亲生父亲这样对待,真的很让人难以启齿。

    而杨中元,也确实是不想跟程维哲说实话。永安宫那个地方,不是你努力就能活着出来的。因为落差太大,曾经的富贵荣华转瞬即逝,他曾经低三下四给高阶宫人赔笑脸,给管事们洗过衣服打过水,犯了错误挨打都不能说疼,就算再累,也得把所有活计都做完。

    他自己并不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为耻,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偏偏不想让程维哲知道一丝一毫。

    毕竟,那跟年幼的他,已经是天差地别。

    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但还是想让程维哲的记忆里,有自己最快意鲜活的那些年。

    那个他失去了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童年。

    陈叔介绍的泥瓦匠手艺非常好,趁着夏日天气炎热,两天的功夫前面灶台已经干透,杨中元便把买好的碗橱和大案台摆进铺子里,然后清洗干净了所有的面碗与小菜碟,他买好了品相极佳的香菇与枸杞,把调料分门别类放到竹罐里摆在案台上,一个崭新铮亮的面铺子便跃入眼帘。

    他把后院那个小铁炉子架到灶台旁,又添了一口圆锅,这才架了凳子,一个人晃晃悠悠把程维哲给他写的招牌贴在铺子正门上方。

    等贴好了招牌,他这才下了凳子,一个人抬头仰望那个霸气十足的面字。

    程维哲的字大气磅礴,尤其是狂草,随着年龄渐长,如今的这一手字已经比他幼时强了千百倍。他父亲是秀才,在杨中元的心里,他早晚都会考取功名,然后成为年轻有为的朝臣。

    可是现在,他守着一个看起来并不太赚钱的茶叶铺子,每日都悠闲度日。

    想到他,杨中元这才发现程维哲好几日都没来了,也不知道这两日在忙些什么,连茶铺子也未去。

    原本他想去茶铺子问问的,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迈不开腿往隔壁走去,于是犹犹豫豫的,两天了也没问出一句话。

    这正是百姓们下了工往家赶的时候,许多人是茶铺子的老顾客,见了杨中元便会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张,杨中元索性就站在门口,一一笑着答了明日开张,请大家多多过来捧场,第一日不收钱的。

    而不认识他的人,也会好奇问一句开的是什么买卖,杨中元于是把店里的招牌顺口报出来,然后请人家一定要来尝尝。

    他选的时间好,这半个时辰就一直在铺子外面吆喝,等到金乌渐渐降的到西边的云层里,这才口干舌燥回了后院。

    李大夫的药确实不错,周泉旭连着吃了三日脸色就好多了,因为每日跟儿子一起生活,他人也精神一些,偶尔坐在院子里,还能帮他清洗食材。

    杨中元关好铺门,回到后院时就看到他爹在清洗小油菜,于是忙说:“爹,晚上我给你炒个香菇油菜,保准你爱吃。”

    周泉旭笑笑,抬头望他,温和道:“我们家小元手艺最好了,等明日开了张,一定宾客盈门。”

    ☆、024萌芽

    这几天忙得很,杨中元晚上早早睡下,周泉旭吃的药里面有一味安神的,因此父子俩一宿好眠,双双睡到第二天破晓时分。

    直到外面天蒙蒙亮时,杨中元才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刚一睁开眼睛,便听到外面有人叫他名字:“小元,小元快醒醒。”

    杨中元一个鲤鱼打滚坐起身来,扭头看爹爹还未醒,便趁着依稀晨光,伸手一捏倚在床边的粗木棍子,轻手轻脚掀开蚊帐下了床。

    他们家前铺后宅,中间的那一片院墙可并不是太高,这大清早的有人声音如此清晰传过来,那肯定是在院子里无疑。

    可他铺子里外锁了两道门,旁人要进来,那便只能翻墙头了。

    杨中元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棍子,打开偏屋的门栓,推开一条门缝闪身来到院中。

    这会儿天色已经微微有些亮了,稀薄的晨光把小小的院子照得一片清明,杨中元揉揉眼睛,根本没看见任何人站在这里。

    这要是旁人,还住在死过人的屋子里头,准保得吓得哆哆嗦嗦,可是杨中元胆子够大,他只是皱起眉头,想要四处搜寻一下。

    就在这时,声音又起:“小元,我在这里!”

    这声音忒熟悉了,杨中元循着声音望过去,却见挨着茶铺子那边的墙头上,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冲他招手,他突然松了口气,无奈道:“阿哲,你爬那么高做什么?”

    虽说看不清面容,但程维哲的声音杨中元十分熟悉,是断然不会认错的。

    “小元,你不是今天要开张?赶紧起来准备准备。”程维哲招手让他过来,整个人稳稳地趴在墙头道。

    杨中元有些疑惑,他凑到墙根下,仰头看着程维哲:“要准备什么?我已经把招牌都贴好了,待会儿送食材的过来了,我就可以直接熬汤,然后站在门边吆喝就是了。”

    程维哲听他语气里满满都是理所当然,不由觉得好笑:“你啊,谁家开张不是敲锣打鼓的,闹的热闹点才能引人来看,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个,鞭炮都帮你买好了,挂在房檐下的红绸红花就用我铺子里的就行,怎么也得弄得喜庆点啊。”

    杨中元一呆,趁着天色并未明朗,暗暗红了脸。

    他只知道自己东西好就能卖得出去,可到底并不懂如今市面上做生意的门门道道。宫里生活虽说艰难复杂,却也相对简单。他还真的不知道,铺子开张得大操大办一番。

    “还好有你,我这几天忙的,都忘了这个事情。”杨中元压下心中的感激,忙谢了程维哲一番。

    “好了好了,咱们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做什么,你快些给我打开铺门,我帮你把红绸挂上。”程维哲想要伸手捶捶杨中元的头,却发现墙头有些高,他根本够不到。www.kmwx.net

    杨中元白他一眼,却主动举起手,跟他碰了碰拳头。然后他跑回偏屋拿了钥匙,麻利去开门。

    说话的功夫,周泉旭也醒了过来,他披上外袍出了院子,笑着同还靠在墙头的程维哲打招呼:“小哲,你今个来的这么早,辛苦你了。”

    程维哲忙笑着摆手:“泉叔太客气啦,我昨天就在茶铺子歇的,也才起来没多久。”

    他虽说是再跟周泉旭说话,但目光都放在正开门的杨中元身上,见他已经开好了铺子后门,忙撂下一句:“泉叔待会儿见。”便跳下梯子往前面跑去。

    北城大多都是寻常百姓,早晨起来都很早,上工的上工,去城郊种地的种地,总之每日清晨是最忙碌的,雪塔巷有几家小餐馆都做早食生意,所以来往人流自然不少。

    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食铺子,自然也是要从早开到晚的,不如趁人多的时候打打招牌,等客人们尝过杨中元的手艺,还真不怕以后再也不来。

    程维哲之所以这么着急叫他起来开店,就是想让他早早准备好,等客人上门,直接便能有热汤面吃,多好。

    这会儿还不到卯时,天也刚刚褪却暗沉沉的夜色,依稀有些微光从天际透出来,让人能隐约看清脚下的石板路。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异常安静,杨中元打开铺子沉重的前门,迎了抱着一大捧红绸的程维哲进了门。

    “你早一天不来同我说,早起还在外面傻叫,真不知道是聪明还是笨。”杨中元嘴里念叨他,却麻利接过红绸跟程维哲一起挂在铺子四角。

    程维哲笑笑,却问:“你汤都熬好了吗?”

    杨中元道:“昨个下午熬了一个时辰,早就熬好了,待会儿我加了枸杞、香菇和山药,就在前面灶台这里吊味,那味道肯定特别香。”

    他原本是想当天熬当天用的汤,但一个是需要起特别早来准备,再一个也得送活鸡的伙计来得早,这样一合计,他干脆前一天下午熬好第一遭鸡肉,然后晚上就把有肉的部分剃下切成细丝,两只鸡能弄好大一盆。第二天则加其他辅料,直接用鸡骨架在前面灶台熬煮,这样香味不仅能传播开去,还能告诉客人他用的是地地道道的鲜鸡汤,能实打实砸下口碑。

    他一边跟程维哲一起挂红绸,一遍絮絮叨叨说着吃食的事情,程维哲笑着听过,心里不由感叹一两句。

    这个发小啊,对于吃可真是尽心尽力,可这开店的事情却一窍不通,什么准备都没有,悄无声息的,谁会知道这里有家面铺子开张。

    一直到卯时正,两个人才好歹把一个普普通通的面铺子打扮得红彤彤的,老远看着就十分喜庆,就算是路过的人,也会扭头看一眼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这能吸引大部分人的目光。

    他们俩在前面忙活,后院周泉旭也没闲着,山药都要提前洗出来,去过皮,因为拿不准到底有多少客人,所以本着宁多勿少的原则,杨中元着实准备了一小盆。

    等到前面两个人忙完,回到后院一看,周泉旭已经把所有的山药都处理完了,杨中元不由念叨他爹:“爹,我都说你什么都不用做了,怎么还是忙活这些?累到怎么办。”

    周泉旭笑容温和,他是一贯会对付自己儿子的,只说:“好了,快去准备把汤熬上,小哲跟你忙活一大早上了,不先给人煮碗面?”

    “哎呀,真是,咱们还都没吃呢。”杨中元一听他说早饭还没准备,立马就忘了爹爹不听话干活的事情,忙跑进空屋端出一个大铁盆,稳稳往前面走。

    他拒绝了程维哲要帮忙的话语,直接把盆里的鸡汤倒进铺子新修的灶台里,然后把前一日已经泡好的香菇和洗干净的枸杞均匀撒进锅里,又加了小半桶井水,这才支使着程维哲让他烧火。

    虽说鸡汤已经冷了,但是光闻着味程维哲就想流口水,他老老实实坐在小凳子上往灶里填柴火,扭头看杨中元站在旁边案台上切山药段。

    山药早就被周泉旭剥好皮,杨中元刀起刀落速度极快,眨眼功夫大小均匀的雪白山药段便切了一堆出来,程维哲几乎都看呆了,虽说他瞧过茶铺子的白案师傅做饭,但是就连这个做面点十几年的老师傅,也不如杨中元一手刀工出神入化。

    可他现在看杨中元,见他似乎十分随意,除却握着刀柄的手十分稳当,浑身上下看不出非常紧张严肃的样子,可他却能以这样快的速度切好所有的山药,并且几乎每一个小块都差不多大小。

    这简直,不知道要如何形容……

    程维哲一遍拉着风箱,一遍犹豫再三,还是问他:“小元,你这刀工,学了多久?”

    这会儿天色还是不大亮,却已经并不昏暗了,他只看到杨中元高瘦的脊背微微一僵,少卿片刻听到他说:“用点心,谁都能练就我这手功夫。”

    他声音好轻,仿若清晨飘忽的薄云,听得程维哲心里犹如柳絮拂身,恍惚不知所以然。

    杨中元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程维哲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两个人沉默良久,直到炉灶里柴火传来噼啪声响,这才纷纷惊醒过来。

    “好了,你会烧柴吗?记得不要一次加太多,要是火小了,就拉风箱。”程维哲拍着手站起身来,帮杨中元打开锅盖,看着他把一整盆的山药往鸡汤里倒。

    “我会的,这个简单,你放心好了。”杨中元把山药倒好,又用长勺搅了搅汤料,这才盖上锅盖,“这个火候刚好,慢慢温上半个多时辰,便能好了。”

    半个时辰之后正好百姓们出来吃早食,杨中元的第一锅面也能赶上,这还要多谢程维哲。

    但感谢的话说一次就好了,说多了,反倒显得不诚心。

    两人说着话,杨中元又去后面把醒好的面盆端到前头铺子里,然后问程维哲:“你吃多少?”

    程维哲正端着满盆的油菜跟在他身后,听了这话想都不想就说:“你给我来四两吧,唉,其实我早食吃的不多,不过你手艺好啊,不吃可惜。”

    知道他是要逗自己,但杨中元还是忍不住笑笑,手脚麻利地揪出一团微黄的面团,右手浅浅抓一把面粉,轻轻扬到案板上,然后就开始抻面。

    他抻面的功夫程维哲是见识过的,如果用说书先生讲的江湖招式来形容,那真是云起如虹、电闪雷鸣,飞檐走壁、横扫千军,白白的面条划过满满的圆弧,在杨中元修长的手指里上下翻飞,犹如神助。

    ☆、025鸡汤银丝面

    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鸡汤银丝面;底汤要选用一年生的土鸡;先剁成寸块;清水汆去血水,再用葱姜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半个时辰,后加盐调味,只消小火再炖一刻左右,便能成味。

    面则要用清水与鸡蛋醒过繁复揉打,再抻成细如绣花针般的面条,然后加山药、枸杞、香菇等;过鸡汤一起亨煮;二十数之内便能出锅。

    程维哲看着眼前这碗面条旋成一个圆圆的扣;鸡汤清亮色泽浅淡,面尖上三两颗枸杞点缀出难得的春意,枸杞与面之间是细细的鸡肉丝,而四周则是盘旋呈圆的新季小油菜。又有香菜碎浮在汤中,如春风盎然的三月末,微风拂过,带来阵阵桃花香。

    杨中元有些紧张,这跟平时家里吃的饭菜不同,要拿它来吸引食客,务必要做到最好,才能让他这家小面馆稳稳当当开下去。

    他端看程维哲的眼神,见他似有些恍惚,可半响之后,却又看他深吸一口气,用筷子打散了那个完美的面尖。

    片刻间,面与汤荡出轻轻浅浅的波光,仿若春日午后一个瑰丽的梦。

    程维哲抬头看了一眼杨中元,他挑起一筷子面,毫不犹豫吸入口中。

    面很劲道,如果仔细品味,能感觉出星点的鸡蛋味道,因为面非常细腻,所以鸡汤入味很深,只要轻轻咀嚼,便会唇齿留香。

    程维哲不由得又吃了一大口,配着细细的鸡丝与油菜,一碗面的所有鲜味都被提到极致,他三下五除二便吃光了所有的面,然后他捧起白瓷海碗,咕嘟咕嘟喝光了汤。

    这才长舒一口气。

    吃完一碗面,却觉得空气里还回荡着鸡汤极致的鲜味,又似乎有香菇和山药在里面,奏成一曲轻舟调。

    杨中元就这样紧紧盯着他飞快吃光一碗面,见他吃完沉默不语,不由更有些紧张,拇指又不自觉搓着无名指,连呼吸都渐渐慢了起来。

    然而,程维哲却突然抬起头,他眼睛里有着杨中元难以明白的很多东西,却只听他道:“小元,以你的手艺,即使是名珍楼,也怕比过十之八九。”

    杨中元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名珍楼是丹洛最有名的百年老店,速来以面食闻名遐迩。

    只这一句简单的话,杨中元身上的所有紧张都陡然不见,他微微松了口气,笑着问:“有这么好吃吗?”

    程维哲用力点点头,有点激动地说:“真的小元,你这一手功夫,即使是名珍楼的四喜香面,也及不上的。”

    听到他这么使劲夸自己,从生下来就不会不好意思的杨中元难得有些脸红。虽说当时去御膳房是迫不得已,但厨艺却是他自己真心实意想要好好钻研的。

    那些简单的食材,通过调味、辅料、火候等等,能变成令人垂涎三尺的美食,这便是厨艺最神奇的地方。作为一个吃过御膳的人,他有信心自己能站在很高的上,然后一步一步攀登到顶峰。

    “你喜欢吃便好了,行了,吃饱了没?”杨中元端走他面前的空碗,直接放到地上的一个大木盆里,这里面放着混了少许碱面的温水,以便他有空时把碗清洗干净。

    “吃饱了,四两面呢,要不是太撑得慌,我还能再喝半碗汤。”程维哲说着,走向灶台。

    他想帮杨中元把碗顺手洗了,却被拦住:“吃饱了,帮我写几个大字吧。”

    杨中元从碗柜里拿出一张逢年过节写春联的红纸,递给程维哲,然后无奈道:“我这几天忙得很,没备着笔墨,你回去铺子里帮我写几个字,拿回来就成了。”

    程维哲接过,问他:“这简单得很,要写什么?”

    杨中元一面用抹布擦着本就不脏的灶台,一边讲:“你写,今日开业,辰时到戌时免费品尝一碗鸡汤银丝面,欢迎光临。”

    程维哲挑眉,道:“今天都白送了?小杨老板好大的口气啊!”

    杨中元笑着把他推出门去,这才转身给自己和爹爹煮了两碗面出来。

    他知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可酒香到底要散出去不是吗?所以还是引得食客先来尝尝味道,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喜欢的下次再来,他便也有了回头客。不喜欢的,就当免费送一碗讨个人情,也算是值得。

    他仔细算过这一碗面的成本,新季的面是十八文钱一斤,一斤面和水加四个鸡蛋,能醒出一斤半面条,一碗面只要三两,算上鸡蛋,一碗的面条成本是四文,还不算他费的功夫。

    而底汤则一般要用两只三四斤的活鸡,一般是一百三十文,算上山药枸杞香菇青菜和柴火,一天的汤底约莫要三百文,无论这一天卖出去多少,这三百文是必定要花的。

    杨中元打听过,北边的食摊馆子大多都不太贵,清汤面十文左右,加了好料的要贵一些,但是顶天也就二十文钱,他这一碗面,料是相当足的,又是用最新鲜的食材而作,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卖十八文一碗。

    他这一天要是生意不好,就算只卖三十碗面,也不算赔本。

    当然,房租和耗时自然是不算在内的,人工……他闲着也是闲着,也可以忽略不计。

    三十碗……以他的手艺,应该没问题吧。杨中元左思右想,还是决定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他先给自己爷俩一人准备了一大碗面,又去后院匆匆忙忙叫他爹吃早饭。

    周泉旭正靠坐在后院的小厨房里煎药,自从杨中元越来越忙之后,这煎药的活计周泉旭就非要自己揽到身上,他话说的好:“你忙着前头生意,哪里有功夫给我看着药罐子,还不如我自己直接上手实在,爹又不是下不了床了,你不用老这样紧张,有点事情做,也挺有意思的。”

    杨中元对他最没办法,只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煎一次药能吃四天,倒也并不太累,于是只能嘱咐他:“爹,药你一定得好好吃,等你好了,我还指望你给我干活呢。”

    周泉旭知道他是玩笑话,不由笑道:“你这孩子,爹会好好吃药的。”

    因着时间还算早,父子俩舒舒服服吃了一大碗热汤面,有了程维哲打底,杨中元就不再那么紧张,只是等爹爹吃了几口,还是忍不住问:“爹,好吃吗?”

    这毕竟是儿子第一次开张做生意,而且面也确实是非常地道入味,周泉旭了解儿子紧张,只笑着安慰他:“你的手艺,这些天爹感受颇深,小元,你要自信一些,要知道,以前……你这一手,伺候的都是……对不对?爹觉得非常好吃,食客们,也会觉得如此的。”

    他爹这话倒是在理,虽说以前在御膳房里是轮不到他上手做吃食,但他一手厨艺都是御厨亲手教出来的,能差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挺直腰杆,飞快吃了自己那碗面。

    父子俩吃过饭,周泉旭想了想说:“小元,不如以后我坐在铺子里,你忙的时候帮你收收钱,也好找点事情做。”

    他其实以前就是个闲不住的人,前些年因为杨中元没有回来,他日思夜想都是儿子,也没心思做别的,现在儿子回来了,日子有了奔头,自然就觉得白日时间不好打发。

    可他又体弱,病还没好,杨中元根本不肯让他多做一点事情,于是在干干熬了三天之后,他才在儿子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提了这个事。

    虽说是为了让儿子能省点心力,但也确实能有个事情做,这间铺子不光有杨中元一个人的期盼,其实还有他的。

    无论能不能赚钱,也无论口碑好坏,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为着未来好好努力生活,一起打拼挣钱,就是最好的事情。更何况,凭借儿子的手艺,这铺子是肯定差不了的,周泉旭真心希望,将来客人们一声声的小杨老板,能把儿子失去许久的自信与张扬找回来。

    这是他十几年来,几乎丧失贻尽的最珍贵的东西。

    杨中元见爹爹满眼都是期盼,于是终于松口:“好,今天铺子不收钱,等明日我去问过李大夫,他要是同意了,那就要麻烦爹啦。”

    虽说还是要问过大夫才行,但周泉旭却知道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差到那个地步,李大夫也不可能会拒绝他的这个提议,于是不由松了口气,笑着从屋里拿出一本书来,端起儿子给他准备的养生茶,一个人坐到后宅屋檐下老老实实看起书来。

    杨中元正想多跟爹爹闲话几句,却听前面程维哲喊他:“小元,快出来,字贴哪里?”

    他于是飞快跑了出去,一路出了铺子前面,凑到程维哲边上看他写的那张大字。

    程维哲这次用了小楷,一连串的招牌字写得有模有样,有那么点书卷味道。杨中元展开一看,见写的就是他嘱咐的那几句,不由笑说:“谢谢啦,小程老板,以后你来吃面,保准不要钱。”

    程维哲扫他一眼,翻过大字背面让他涂米糊,米糊杨中元早就做好了,放到现在非常黏,等他严严实实涂满了红纸,这才让程维哲高高贴在铺子正中间那根门柱上。

    这间铺子是两窗四门,右边的灶台正好在窗下,那一锅鸡汤就温在灶台里,来往路人都能闻到极香的味道,而中间的四扇门自然全部打开,红红一张纸贴在上面,识字的不识字的,自然都会好奇瞅上一眼。

    虽说大梁近年来新增许多学堂,但仍有大部分百姓家里孩子读不起书,识字的人不多,杨中元贴这个,也不过是为了能吸引识字食客的目光,能有那么一两个,便也不算费这一番功夫。

    等待两个人都忙完,天色才渐渐亮起来,橘红色的光束从东方的朵朵云层里窜出头来,昭示着太阳即将升起。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条不大的小巷子里突然开始有了人声。

    杨中元站在铺子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影,张嘴喊道:“面铺子开张啦,今日免费,都来尝尝。”

    他曾经在御膳房做过唱名宫人,一把嗓子嘹亮有力,远远就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程维哲几乎被他吓了一跳,转瞬片刻却又有些好笑地瞅着他瞧。

    自打杨中元归来,他的行为是那么新奇又那么有趣,程维哲觉得自己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看,仿佛希望能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他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知道,无论杨中元变成什么模样,他都不会忘记小时候顽皮的他,却也不会觉得眼前这个优秀的青年是陌生人。

    只要看着杨中元,他就觉得十几年光阴仿佛扎眼便过去,他还是他,他也还是他。

    杨中元扯着嗓子当街叫卖,路上行人有的驻足有的行色匆匆,程维哲跑出去跟他一同点了长长的千丈红,在鞭炮的噼啪声里,一个中年男子犹豫地走了过来,问:“请问,今日是能免费吃碗面吗?”

    “是是!”杨中元立刻笑红了脸,他请客人坐到位置上,扬声道:“鸡汤银丝面,一碗就来。”

    ☆、026玉井饭

    有了第一碗;自然也会有第二碗;因着今日都可吃一碗免费的面;而且就摆在街边的汤锅不停咕嘟着诱人香味,不过片刻的功夫,这间小小的面馆便挤满了人。

    杨中元有在御膳房十来年工作的经验,因此只要是进来人了,他抬头认真看一眼,便能记住客人的顺序,试了十来个人;竟分毫不差。

    虽然客人多;而且是吃白食的;但杨中元还是一碗一碗面的做,不会因为人多而自乱阵脚,一口气煮好多碗出来。

    今日他开张,程维哲自然是要好好帮衬的,因此一直忙活着帮他端面擦桌子,两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早起,才勉强把第一波赶早的客人送走。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杨中元就端着那一整盆的碗,走到后院洗刷起来。

    程维哲站在他边上,想要帮忙,却被杨中元拒绝:“这洗碗的活你可干不了,你肯定洗不干净,快去前面帮我看店。”

    “你不叫我试试,怎么知道我干不了,你不是照样干了?”程维哲一面盯着前头铺子动静,一面嘀咕一声。

    杨中元手上都是泡沫,听了只是笑笑,用肩膀推他后背:“好了快去,顺便帮我擦擦桌子。”

    程维哲这才不情不愿去了前面,他知道杨中元的脾气,他拒绝的事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顶用。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大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洗着碗,他洗碗很仔细,先用温碱水把油渍抹去,然后用清水过两遍,最后用烧开的热水一烫,便干干净净的了。

    周泉旭等他洗完了,才从屋里走出来。说实话,儿子一个人蹲在那里劳作的身影令他心里极难过,他不敢出去,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窗户缝后面,一边瞧着一边红了眼睛。

    从杨中元归家,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洗菜做饭洗衣服打水样样都会,可却对年幼时日日拿在手里的看也不看。

    他记得他小时候,周泉旭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那时候也不过六七岁,虽然时常顽皮得令人头痛,却也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他当时歪着小脑袋认认真真想了很久,却回答:“阿哲说他要当大官,那我也好好读书,跟他一起当官,造福黎明百姓。”

    一个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造福黎明百姓,不过是教书先生时常念叨,他们记到心里面去罢了。

    周泉旭想到他小时候虽然经常跟程维哲打架吵嘴,却总是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无论玩什么都在一起,就连儿时的梦想啊,也都有程维哲一份。

    如今他回来,能跟小哲做邻居,他嘴上虽然不讲,但心里恐怕还是十分高兴的吧。

    周泉旭见儿子洗完了碗,这才擦了擦眼角,笑着走出房门:“小元,早起客人多吧,怎么不叫小程帮着洗碗?你叫我也行啊。”

    他虽然这么问,但也知道儿子是断然不会让他帮这个忙的,讲着个,不过为了让他放松放松。

    杨中元把洗干净的碗摞成一摞,低声道:“爹你身体不好,多歇着就是了,我能干着呢。”

    他说完稳稳站起身来,捧着一长串的碗放到后院的案台上,这才松了口气:“碱水烧手,哪里能让他碰,我一个人洗就行了。”

    周泉旭听到上一句还好些,可到了第二句,不知怎么地,他心里竟咯噔一下。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杨中元笑笑,站在案台边擦了擦汗,又抬起那一摞碗:“我习惯了,不要紧的。咱们靠吃食营生,不洗干净怎么行呢,爹,外面日头晒,你先回去歇歇吧。待会儿我先做好饭,趁着客人来之前我们先吃。”

    他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进了前面铺子,可刚一进去,却见程维哲正愣愣看着他发呆,杨中元挑眉问他:“发什么神呢?还不快帮我把碗接过去。”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027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程维哲突然笑笑,他的笑声低哑深沉,和夏日知了的叫声回荡在一起,奏成一首动人心弦的乐曲。

    “好,以后我想吃什么,就赖着你给我做。”程维哲应一句。

    杨中元没回头,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只说:“我也忙完了,你回去早早歇下,以后客人没那么多,我跟我爹应付得来。”

    对于他说的这个,程维哲没答应也没反驳,只说:“累了一天,你也早早休息,我先走了。”

    按理说,杨中元是应该出门去送送的,可不知道为何,他竟觉得双膝柔软,似乎站不起来一般:“你,你先回吧,我这手脏,就不送了。”

    “好。”程维哲笑着应他,然后转身离开了铺子。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百姓们夜里回家都早,茶铺子不做晚食,一般申时便没得客人了,程维哲出了面铺子,路过自己茶馆的时候随意一看,果然已经关门。

    他心情十分不错,一路哼着轻舟调,往紫馨巷行去。

    许多日子没归家了,要是他今日再不回去,家里那些人,不知又要说什么话。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打断不了程维哲的好心情,他脚步轻快走进紫馨巷,径直走到程府大门口。

    这会儿天已经有些晚了,西边的太阳正浅浅在天际挂着一个边,有厚重的云层遮挡着,已经没多少光亮散出来。

    反而是圆如银盘的月亮光影朦胧,照亮了程维哲归家的路。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十五月儿圆,阖家人团圆。这个本来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许多日,也没瞧见他父亲派人寻他回家。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嗤笑一声。他那个父亲啊,真是许多年的书都读成了假道学,满口仁义道德,结果做的确实猪狗不如的事情。

    程维哲心里嘀咕他父亲,面上却淡淡的什么都不显,那门房开了门,敷衍地叫了一声:“大少爷,久等了。”就靠在门边半闭着眼睛,似乎困极。

    对于下人这样无理,程维哲已经十分习惯,他懒得同这些人计较,应声都没应声,径直迈开腿进了家门。

    程家同杨家差不多大小,也是前堂中园后宅样式,程维哲一路穿过静悄悄的中花园,走到后宅拱门边敲了敲门。

    后宅的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开门见是他,忙迎他进门:“大少爷,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大老爷很担心,早都等急了。”

    “廉叔,劳烦你起身为我开门,已经晚了,快去睡吧。”看宅门的廉叔是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的,小时候就对他十分恭敬,如今虽然成了这个样子,也对他从来不曾改变,这个家里,如果还有几个程维哲惦记的人,那他肯定是其中之一。

    程维哲跟廉叔随意讲了几句话,便一路顺着小路往后宅西北角走去,一路上,能看到几座精致的小楼,尤其是靠近宅门的那一座最为气派,上下足足有三层之高,那是程家主屋的所在。

    可是,作为程家的长子嫡孙,程维哲却偏偏不住在这里。他只抬头扫了一眼主屋屋檐下悬着的铜铃,便头也不回地往西北角走去。

    可越往那边走,楼宇就越显得破败凋零,途径几处都是下人住的院子,等到程维哲一直走到小路尽头,才看到一作青瓦白墙的院落。

    平心而论,这座院落的整个看上去十分干净整洁,虽说比不上主屋大气,却也十分别至,让人一眼便能知道是读书人的住处。

    院里种了好些毛竹,在晚风的吹拂下,响起阵阵沙沙声,仿佛有什么在耳畔轻声细语,又仿佛是在诉说着难以言说的秘密。

    这条紫馨巷里,谁家敢说没有秘密?隔壁的杨家有,对面的吴家也有,然而程维哲总是觉得,他们家的那个秘密最为龌龊,让他只要待在这里,就浑身难受,夜里也不得安寝。

    可他到底不能整日整日不回来住,程家的那些人,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他爹的孝还没过去,只要五个月,最后的这五个月熬过去,那么……

    就在程维哲看着院中毛竹发呆的时候,一把少年特有的沙哑嗓音响起:“少爷,你回来了!”

    程维哲低头一看,竟是他的小厮二毛,程维哲忙冲他打眼色,叫他不要声张,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维哲,这么晚了,你怎么才知道回来?你这么大的人了像什么样子?!你看看维书,就算外面生意再忙,也会回来陪你叔叔叔父用膳,你呢?你太不孝了!”程赫扬声训斥着自己的儿子。

    程维哲抬头扫他一眼,见他一如既往地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眼孔里只写着两个字,那就是厌恶。

    是的,程维哲作为程赫唯一的儿子,却被父亲从小厌恶到大。

    小时候他会委屈,会不满,会抱怨,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懂得了许多事情。那份骨肉亲情早就被长辈经年累月的谩骂与漠视淡薄了去,留下的,只有那个名叫亲情的枷锁。

    他看着自己父亲那张虽说年近五十,却也依旧俊美苍白的脸,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家让他难受,难受极了,他恨不得一把火烧光这个地方,让他这个“父亲”深切体会一把他从小到大忍在心里的愤怒。

    “父亲,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末了,程维哲也只低着头,淡淡应了一句。

    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五个月,只剩五个月……

    见儿子被他一顿训斥得低下了头,程赫不由觉得高兴和舒服,他得意地看着二十几岁还被他像小孩子一样数落的儿子,道:“你叔父想起首诗,忘记是哪本书上的了,我帮他找找看。

    听到这里,程维哲一惯带笑的眼中也不由闪过一抹讥讽:“是啊,叔父的事情,总是最重要的,小叔叔能得到这样一位伴侣,真是他的福气。”

    他这是大实话,可程赫听在耳中,却分外不高兴,他沉下脸来:“你叔父的好,你怎么知道,人家是书香门第出身,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这样的人才来咱们家可惜了。”

    程赫说着不由得叹了口气。

    程维哲挑眉,可惜吗?他觉得真是一点都不可惜。

    原本继承权排第二位的小叔叔住进了主屋,而他们一家占着长子嫡孙名号的,却缩在这个偏僻的小院子里看人脸色生活。他真不知道他父亲这些年来过得那么如意舒心,都是为了什么。

    他也曾经一路考取功名,做了举人老爷,最后虽然没有参加殿试,但到底读了十几年圣贤书,后来又做了一阵子教书先生,可谓大半人生都是靠生活。

    可他却不明白他父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幼时好奇,后来便渐渐放下执念,他父亲这个人,已经不是常人能理解的了。他一直觉得,他或许早就疯了。

    整日守着一个破竹园还有那一屋子书,作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美梦,然后自诩高高在上读书人,对别人的人生妄加指点,并且总是瞧不起靠自己努力生活的人。

    比如他爹,也比如他。

    他凭什么?如果程家把他赶出去,他连教书先生都做不了,几天就能饿死街头!

    程维哲没说话,他就低头盯着鞋尖上早就磨断了的粗线瞧,等到程赫在那一阵长篇大论感叹完了,突然问他一句:“维哲,你如今二十有五了吧,是不是该寻个伴侣了?”

    ☆、028叔父

    程维哲听他父亲这么说;心里止不住的冷笑;只淡淡道:“过了年;才二十五。”

    程赫被他堵得一愣,随即有些尴尬;好半天才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这些年光顾着守孝,也没好好给你寻觅亲事;你看你弟弟;如今也已经开始相看了。”

    果然,要不是程维书开始找伴侣,他父亲也不会想到他到了这个岁数;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维书年纪不大,人也好;能找到好对象。”程维哲答。

    听他说起程维书,程赫的夸赞之情溢于言表:“你看看人家维书,只比你小两岁,却早就已经考取举人,如今为了家里生意回家经商,也做的像模像样,咱们家的米铺子多亏了他,生意越发兴旺。再看看你,真是没法比。”

    程赫这么说,程维哲简直要嗤笑出声。

    他十八岁就考取举人,后来因为程赫一句话,他便没有再考,二十岁时就因学问甚好去丹洛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别看他岁数同书院的许多学生差不了多少,却从来不曾被学生们轻看。

    他凭的什么?凭的是天生的好头脑,凭的是十几年来的刻苦读书,凭的是温和的态度和认真的教课。他程维哲一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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