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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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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中元见他情绪低落,便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一句:“没事,等看了大夫,会好的。”

    牛车走的很快,两刻之后就到了七里村,杨中元付了五十个铜板的车费,便拉着小天进了村子。这会儿正是村人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所以村子里十分安静,家家户户都没什么人,大多都在地里干活。

    徐小天走路很快,几乎跑着领杨中元到了一户土胚房院门前。

    杨中元看他从怀里拿出钥匙,打开了门锁,然后才对杨中元道:“杨叔,到了,这里是我家。”

    徐小天说完,也不等他回答,就飞也似地往里屋跑,杨中元快步跟在他身后,只见徐小天掀起布门帘,一张蜡黄憔悴的病容便出现在他面前。

    那人扭头,也一眼就看到杨中元。

    两人便这样默视很久,最终床上的人低声呢喃道:“平喜,你也出来了……”

    ☆、049抉择

    这一个称呼,如今杨中元听来;简直恍若隔世。

    曾经他人生的前十年只叫杨中元;后来十四年却变成了平喜。

    没有姓名,没有家族,只有平喜二字;才是他的名讳。

    杨中元恍惚之间,那人的名字也顺口说来:“听书哥,许久不见了。”

    听书出来的年头比他长许多,再听这个称呼;一时之间竟反应不过来;好半天才轻声道:“我本名徐安,你要是不嫌弃;叫我一声徐哥便可。”

    杨中元笑笑,低头走了进去。这屋里还比较像那么回事,除了家具都已陈旧不堪,但好歹没有空空荡荡让人无处坐下。

    他见徐小天一直趴在床头盯着徐安看,便自己拽来一张木凳,坐下同徐安道:“徐哥,我本名杨中元,你叫我中元就行。”

    徐安笑笑,他一脸病容,笑得也颇有些吃力:“没想到,已经八年过去了。”

    叫他这么一说,杨中元也想起许多年前的那段时光,他不由呢喃道:“徐哥,当年若不是您照顾我,也没我今日能活着出宫,这次能碰到小天,还真是缘分。”

    徐安听了这话,扭头看了一眼徐小天,他看起来愧疚又欣慰,只是说:“小天是个好孩子,我这个做父亲不顶用,亏待了他。”

    徐小天忙使劲摇头,大声说:“父亲最好了。”

    徐安笑笑,伸手帮他顺了顺头发,然后道:“小天,父亲饿了,你去帮我煮碗面条,好不好?”

    徐小天立马点头答应,走到杨中元身边的时候,还十分有礼貌道:“杨叔,桌上有水,您喝。”

    杨中元笑着看他,等他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布帘后面,才把视线对回到徐安身上:“徐哥,这孩子……”

    “就知你会问这个,”徐安苦笑出声,好半天才低声道,“我那年回来,却发现家里父亲爹爹俱都亡故,我那时便在城里的大酒楼找了个帮厨的活计,一个人过活。”

    杨中元听了,浅浅笑起来:“恩,我现在也是做的厨子。”

    徐安点头:“你看,我们也只会做这个,头一年我没什么花销,加上宫里的月银,也攒了些钱。第二年有一次跟着酒楼的掌勺去青居帮忙做宴席,碰巧遇到一对夫夫带着孩子去卖……”

    青居是丹洛最有名的风月场,孩子要是卖到那里,这辈子也就毁了。

    “是小天?”杨中元叹了口气,低声问。

    “可不是,小天是他们二人哥哥的孩子,哥哥和坤兄俱亡之后按律只得收养了小天。他们两人很快便有了自己孩子,家里也十分贫困,于是就打起了小天的主意。听说青居给的银钱高,所以他们就去了。”

    “真是丧心病狂,也不怕遭报应。”杨中元皱眉说。

    为了自己的孩子,就能推另一个孩子进火坑,还真是泯灭天良。

    “你也看到了,小天那孩子长得多好,他要是进了那里,早晚是折腾死的命。我当时一个人无牵无挂,就主动跟那对夫夫说了,把小天买了回来。”

    杨中元感叹道:“也是你好心肠,小天命中有贵人,将来必定顺遂。”

    徐安自嘲地笑笑,他指了指自己蜡黄的脸,道:“那时候小天还小,身子骨也不好,对于被叔叔叔父卖掉的事情,他从来都没有讲过,跟我回来以后非常听话,就是话少,像个闷葫芦似的。后来我们二人就从城里回来,还是落户七里村。这里茶园很多,我找了个茶园厨房的差事,农忙的时候帮着摘茶,不忙就做厨子,也能多挣些钱。我原本想多给小天存些家底,可是眼下我身子骨却不中用了,不仅花光了积蓄,还要连累小天小小年纪为我东奔西跑。这孩子,也是个苦命人。”

    杨中元想起一路走来,小天确实话不多,一开始不认识他,甚至连场面话都不讲,对外人总是十分警惕。可以但熟识,他却非常有礼懂事,是个十分乖巧的孩子。

    “他是个好孩子,徐哥不要这样讲,这一段日子虽然过得辛苦,但小天却也变得更加聪明伶俐,孩子吃点苦头,也没有什么不好。如今我来了,自然是不会让你们这样过下去,我这些年存了些钱,定能把你的病治好。”

    徐安听了他这一番话,脸上的表情渐渐柔和起来:“你啊,刚去御膳房的时候不知道挨过多少骂,前头王大宫人是存着心欺负你的,你也都挺了下来。当时我就想,你将来必定会比我们所有人都好,果然,我离开那时候,你就顶上了大宫人的位置吧?”

    杨中元刚去御膳房时,同当时管他的大宫人不对付,虽说大宫人不是宫官,但他大你一级,就死死压着你。那时候杨中元吃得苦是现在的十倍,年少的他也都撑了过来。后来那人被调去别的地方,换成了徐安当上大宫人,杨中元的日子便好过起来。

    徐安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对待手底下的小宫人从来不随意欺辱打骂,因为跟杨中元都是丹洛人,所以对他更是照顾,一直到他离开永安宫,杨中元同他也都很交好。

    所以当杨中元看到徐小天手里拿个小小的金葫芦时,便多少猜到是他同徐安有关系。

    永安宫里所有主子们打赏的东西,基本在离宫时都要换成等价金银,不得擅自带出宫。徐安当年是同发小一起进的宫,可惜发小身体不好,没有熬到束发就早早夭折,那个金葫芦,是当时文帝赏给御膳房的,发小那日做得好,得了一个。后来他病逝前,就把这个给了徐安,叫他好好活下去。

    八年前徐安出宫,特地求了当时的御膳房总管,总管人也和善,便特地请示了宫人所的魏总管,同意他把这一件金葫芦带出来。

    这件东西是文帝旧制,到了天启朝便再也没有做过这个样式,况且那时候徐安就把这金葫芦用红绳挂在心口上,所以杨中元才会一眼便认出来。

    说来,他会试着问那一句话,也真是巧合。

    想到这里,杨中元心绪十分复杂:“恩,你走后,我在御膳房过得不错,还学了御厨的手艺,如今也能养活我爹。徐哥,你出宫后就一直一个人吗?”

    徐安神色黯然,他伸手摸了摸放在床边的那个小小的金葫芦,道:“有小天陪我,我就知足了。如果不是实在撑不下去,我也不能叫他把这金葫芦拿去当了,索性碰到你,帮了小天的忙。”

    杨中元明白他的意思,想到自己同程维哲两个都还好好活着,心里便由衷感谢上苍。

    这世间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有人叹生不逢时,有人哀挚爱早亡,有人痛子欲养而亲不待,有人伤求不得恨难抒。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有些欲言又止。

    徐安看他纠结踟蹰,便说:“中元,想说什么?”

    杨中元看他眉宇间满满都是郁结,脸色蜡黄,身形消瘦,便知这么多年过去,他心事依旧难消。否则只是茶园这样的差事,怎能叫他年纪轻轻就得了心疾。

    他犹豫片刻,还是道:“我十几年没回来,却发现这里早就物是人非,可却有一个人,虽然已经成为挺拔青年,我却觉得似乎十几年光阴并没有改变什么。我回来,爹爹在等我,他也还在这里,便觉得知足。”

    徐安见他说着爹爹和那个人的时候,满脸都是温柔,同少年时的倔强坚强完全不同,心中就有些了然。

    “中元,你如此幸运,合该好好珍惜,还有什么踟蹰?”

    杨中元听他这样讲,心里不知为何有些豁然开朗。是啊,他原本不觉,可如今偶然见了徐安,他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最幸运的那一个。

    “可是,我不想告诉他我曾经进过宫,这个秘密压了太久,我虽觉得应该告诉他,可也已经编了太多谎言骗他,这叫我如何说出口。”

    同周泉旭谈过那几次之后,杨中元也渐渐有些放下心结,可现在他却需要一个契机,好让他能把话都说清楚。

    可每每想到程维哲会知道先前他所说的许多话都是谎言,他又有些打退堂鼓。

    他不知别人如何,但当他碰到程维哲,他就觉得自己越发小心翼翼,瞻前顾后。

    徐安笑笑,道:“中元,你一直这样欺骗下去,早晚有一天,唯一的这个人也会离你而去。你看,天灾人祸,病痛苦难,人命太脆弱,他可能随时都会消失不见。你想要这样吗?你难道不想同他携手共度,白头偕老,成就美好良缘?”

    杨中元愣愣看着他,没有说话。

    徐安咳嗽两声,又说:“不要像我一样,还没来得及珍惜,就已经彻底失去了。”

    他这句话,说得这样轻,又这样重。杨中元浑身一颤,竟有些慌神。是啊……如果到那个时候,就不是只有后悔了。

    他会悔恨,会痛苦,会辗转反侧,会一直一直想着,天天月月念着,这一生都活在这样一个可怕的失去里,一直到他闭眼离开为止。

    “所以,你想告诉他吗?”

    杨中元声音里有着苦涩与纠结,末了却说:“我会找个机会,把一切都同他讲清楚。”

    徐安说了好长时间话,看起来疲惫不堪,杨中元喂他喝了几口水,又扶他躺下,却听他继续说道:“中元,早点了结,早点才能获得幸福。”

    ☆、050心愿

    两个人说了好一会儿话;直到徐小天端着一锅面条进来;他们才停止交谈。

    徐小天一直叫徐安父亲;想必并不知道他的过往,所以杨中元也并未提及,假装什么都不知了。

    面条只是简单的清汤面;徐小天一个孩子,能做成这样已经不错。他甚至还跑去厨房拿了三副碗筷过来,看样子是想请杨中元一起吃。

    杨中元中午吃过饭;不过看着他期盼的表情,还是盛了一碗面汤,坐在一边慢悠悠喝起来。

    面汤很淡;似乎根本没放盐,面条也有点过火,咬到嘴里几乎是入口即化。

    这样一碗面,徐安却吃得香甜,他一口气吃了大半碗,然后拍拍徐小天的头,表扬他:“小天最能干了,连面条都会煮。”

    徐小天羞涩笑笑,端着碗筷又出去了。

    这样一个孩子,在外面跟个刺猬似地见谁都不像是好人,可到了亲人身边,却乖巧腼腆,贴心可爱。

    “小天真是个好孩子。”杨中元帮徐安倒了杯水,感叹一句。

    徐安笑笑,神情颇有些无奈:“是啊,他小小年纪就这样懂事,说起来还是生活所累。中元,你喜欢他吗?”

    杨中元点点头:“恩,他很好,很乖。”

    听了他的话,徐安低头想了片刻,然后突然看着杨中元道:“中元,你看我无亲无故,只跟小天相依为命。将来我若有个三长两短,你能否帮我照看小天?”

    说完,他似也觉得这个要求有些过了,忙补上一句:“小天什么都会干,也不会费多少口粮,你只要养他长大便是了。”

    他声音里满满都是恳求与彷徨,杨中元愕然之后,哑声问他:“徐哥,你好好的,小天自然要一直一直陪着你,将来他还要孝顺你呢,你别多想。”

    徐安扭头往窗外看看,见儿子并不在院中,这才低声道:“中元,我这病,是好不了了。我拖到这个时候,无非就是放心不下小天。你是个好孩子,我也算看你长大,算徐哥求你,你答应我,我便也就了却心事了。”

    杨中元幼时过得顺遂安乐,后来去了永安宫中,坎坷与艰难伴随他成长。御膳房也并不是最安全的地方,许多小宫人会病逝,也有许多人办了错事挨打拉去黑巷。那些年里,杨中元已经经历过许多次生离死别。

    可是如今,当他听徐安说自己来日无多时,却还是觉得痛苦不堪。

    这个人也不过跟他相识几年,后来大半都天各一方,如今辗转相遇,还未来得及说几句感念,却又叫他碰到这样情景。

    杨中元站在原地,一时间百感交集。

    他不说话,徐安也没有再讲,只是许久之后伸手擦了擦杨中元的眼睛,表情却无限温柔:“当时御膳房那么多小宫人,我唯独喜欢你。你的性子看上去最执拗,却最心软。你看看,我就跟你讲了一句,就要哭了。好了好了,都是徐哥的错。”

    杨中元深吸口气,他用衣袖蹭了蹭有些湿润的眼睛,坚定道:“我这就回去给你请个神医来,定要把你治好。”

    徐安笑着摇头,脸上表情越发温和:“我知你心善,可我日日药不离口,哪里能拖累你跟小天。不如早早去了,落得清净。”

    他面容拉簧,身形消瘦,可一张笑颜却好似散着光,杨中元一时之间,竟不知要如何再劝说他,末了只好叹了口气,道:“我不管,大夫我请来给你,你要老老实实听话吃药。www.kmwx.net再也不能说泄气话了,你不为自己,也要想想小天。这些年,你是他唯一的亲人,你是他的父亲,你还要看着他长大成人,寻觅良缘,怎么能早早就走了?”

    徐安笑笑,知道他一贯固执,便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自己的身体他如何不知道?头些年还好,这几年他不知怎么地,越发想念阿华,茶园工作对于他来讲还算不得非常辛苦,却也不那么轻松,他年前染了风寒,便一发不可收拾。后来心脏也跟着难过起来,这一日拖过一日的,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想坚持下去了。

    他想念阿华,觉得这世上没有他异常难熬,头些年在宫中时忙碌劳累,他没时间多想。后来出了宫,生活没有那么艰难,他却反常开始想念幼时时光来。

    那时候他跟阿华两个人漫山遍野跑,七里村茶香满园,是个极漂亮的地方。他回到故园,果然便再也不想离开。

    这里有他心里的阿华,有他曾经的快乐,有他已经失去的家人。

    也有可爱的、乖巧的、懂事得令人心疼的小天。

    他苟延残喘,不肯闭上双眼,就是担忧他走之后,小天无依无靠,成了孤儿。

    如今杨中元的出现,给了他新的希望。在见到他的一刹那,徐安突然觉得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定数。

    他了解杨中元,就像杨中元了解他一样。

    “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小天这孩子我也很喜欢,以后你要是身体不好,我帮你养他也是一样。说不定还能多个徒弟继承衣钵。”

    徐安笑笑,看吧,就知道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话说到这里,徐安就已经撑到了极限,在徐小天回来之前,他就已经闭目睡了过去。

    杨中元轻轻帮他带上堂屋的门,然后厨房找到正在洗碗的徐小天。

    他没有上前帮忙,因为知道徐小天不会答应。

    “小天,你都找谁给你父亲瞧过病?”

    徐小天仔细洗干净碗,然后整齐摆进碗柜中,虽说父亲病了,可这个小厨房却显得干净整洁。杨中元暗暗点点头,他想到刚才那碗面,徐小天能好好生火煮面,还放了盐,已十分难得。

    “我请了村里的老大夫给看了,他说不会治。然后我就跑去问了隔壁王大叔,去城里请了李大夫来给我父亲看,”徐小天老老实实回答完,又指了指药炉边上的那几包药,“这都是李大夫开的,我听人说李大夫可厉害了,等父亲吃完药,就能好了。”

    他说完,又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杨中元,然后低头使劲搓着短褂边缘:“杨叔,你说父亲是不是快好了?”

    杨中元觉得一口气堵在喉咙里,堵得他说不出话,堵得他心都跟着难受起来。

    “小天,你父亲是个好人,我跟他情同兄弟,以后啊你也不用操劳别的,家里的事情我帮你担着,你只要多陪陪你父亲就好,行吗?”

    徐小天再懂事,也还只有十岁,他有些懵懂地看着杨中元,最后脸上突然迸发出光彩来,衬得他一张漂亮的脸越发出色:“恩,我会好好待在家里,杨叔,等我以后长大了,一定挣钱还给你。”

    杨中元勉强冲他笑笑,起身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在屋子院中转了一圈,仔细嘱咐了几句,又留了五两银子给徐小天,嘱咐他等徐安醒了,一定要交给他。

    徐小天紧紧攥着那银子,紧紧跟着把他送出门去:“杨叔,谢谢你。”

    杨中元点点头,让他回去关好门,这才抬脚往边上的那户人家走。

    徐安还在病中,日日吃面条可是不行,他便去了徐小天口里的王大叔家,请他家正君做饭的时候多拾掇些菜给隔壁送去,自然,银钱他也给了足额。

    隔壁那户人家心善,本就经常帮忙照顾,见他要给钱,更是说什么都不要,只说自己应该如此。杨中元好说歹说,终于把银子留下,然后慢慢往村口走去。

    说实话,走这一趟,他先是因久别重逢故交而欣喜,后又得知他不久于人世而悲伤。这一个下午过得大悲大喜,让他思绪乱成一团,什么事都想不下去了。

    他不太想现在便回去,于是就围着七里村茶园缓步慢行,一路仔细端看茶园风光。

    丹洛的茶树听说比南地的高了一些,但也有限,都是矮矮地长成一垄,远远看去整齐又漂亮。

    杨中元满脑子过去的旧事,又不断想着未来,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仿佛整个人都有力虚空。

    等到他第三次从一个高大的身影边路过,才发现那人看着竟分外眼熟:“阿哲,你怎么在这里?”

    正弯腰在地里劳作的青年猛地直起身来,扭头有些诧异地看向杨中元:“小元,你怎么也在这里?”

    在这样一个时刻碰到程维哲,杨中元竟慢慢冷静下来,他深吸口气,仔细打量起程维哲来。

    只见他带着一顶宽檐草帽,身上穿着短褂长裤,脚下一双草鞋踩在土里,远远看去还以为是哪家的茶农在做事。

    因他穿着短褂,阳光下,杨中元能清楚地看到他胳膊上漂亮的弧度,因此恍惚之间,他竟忘了回答程维哲的话,只呢喃道:“阿哲,没想到你人还挺结实的。”

    他说完,直到看见程维哲一脸忍俊不禁,这才猛地红了一张脸,恶狠狠道:“我问你,你怎么跑来做茶农来了?”

    程维哲冲他招招手,然后拉着他去了茶园边上的小茅屋里,外面本就炎热,茅屋里也只没那么晒,杨中元跟程维哲面对面坐在低矮窄小的茅屋里,竟觉得比外面还要气闷。

    “我是做茶的,自然要知道怎样种茶树。七里村的这家茶园园主因着上次的事情心里有愧,这次才允我过来学习几日,机会难得,我是必要来的。”

    “你前几日神神秘秘,就是来做这个的?”杨中元终于清醒过来,问他。

    程维哲低声笑笑,道:“是啊。”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杨中元一听,立马急了。

    程维哲又笑,伸手捏住杨中元的脸蛋,然后齐齐往外拉:“我要是告诉你,你会不会又要操心外面天热,又要给我准备绿豆汤,如果不是铺子里太忙,你肯定还要跟着我来一趟,是也不是?”

    杨中元一把拍掉他的手,别扭地转头看向别处:“哼,谁叫你要说保密。”

    程维哲见他这样,脸上越发温存,那笑意直达眼底,仿佛经年都散不开去。

    ☆、051约定

    杨中元见天色已经不算晚了;便叫程维哲一起回去准备晚饭。

    程维哲往日也差不多都是这个时候回去,所以便叫杨中元在茶园里等一下;他去冲个凉换身衣裳再过来。

    就在杨中元百无聊赖站在树荫底下发呆的时候,却见程维哲穿着窄袖长衫,牵着一匹鬃毛大马冲他走来。

    “啊……”杨中元十分吃惊,他好半天才指着马道;“骑马回去……?”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就觉得分外好笑;他扬起嘴角,道:“是啊,要不然我每天来回便要走一个时辰;骑马只消两刻就能进城了。”

    杨中元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最后终于憋出一句:“我不会骑马。”

    也不知是太阳太热,还是他心中羞愧,总之脸蛋上通红一片,看起来分外可爱。

    程维哲见他这样,心中越发柔软,他牵着那马慢慢走到杨中元跟前,然后牵起他的手:“它叫点星,很温顺的,你摸摸它,是不是很漂亮?”

    杨中元被他握着手腕,不由自主摸了摸点星的额头。点星并不是名贵的宝马,但却非常有灵性,此刻或许是因为杨中元表情有点忐忑和喜欢,它便懂事地低下头,任由杨中元摸他的长脸。

    马儿的眼睛都很漂亮,漆黑漆黑的,再配上长长的睫毛,看起来可爱又漂亮。杨中元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先是摸了几下他的鼻梁,见它很随意让自己摸,便又大胆地抱住它顺毛。

    程维哲道:“这匹马是弱冠之时爹爹送给我的,后来我一直不怎么回程家,便把它寄养在雪塔巷附近的车马驿中,有空就去喂喂它,帮他洗洗毛。你看,点星多乖,多通人性。”

    杨中元扭头看程维哲,一脸跃跃欲试:“真的好乖,阿哲,等有时间,你教我骑马吧。”

    “好啊,以后我们离开这里,也替你挑一匹,还能给点星做个伴。”

    听到自己被叫到了,点星仰仰头长鸣一声,杨中元吓了一跳,等它叫完了,才伸手拍了拍它的肚子:“坏蛋,还吓唬我。”

    点星扭头蹭了蹭他,看起来十分无辜。

    “好了,今天我带你回去,过来,我扶你上马。”程维哲拉着杨中元走到马镫边,示意他蹬着马镫上去。

    杨中元虽说喜欢点星,可到底第一次骑马,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更何况点星并不是矮脚马,个头很高,杨中元拽住马鞍,蹬了半天脚蹬都没上去。

    他其实是有点害怕,但又不肯直白说出来,程维哲在一旁看他爬了半天都没上去,忍着笑意劝他:“没事,没事,它很温顺的,你使劲往上跨一步就上去了。”

    杨中元回头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点星念叨:“点星你乖啊,我要上去了,务必不要动。”

    点星摇了摇尾巴,喷了口气。

    杨中元表情严肃起来,他双手拽着马鞍,左脚踩着马镫,一个使力就往马背上跨去。不过这一次似乎也跟刚才一样,你要往上爬,马儿总要动那么一两下,可它一动,杨中元就好像泄了气般,又跨不过去了。

    就在这时,有力的大手及时拖住杨中元的屁|股,使劲送他上了马背。

    等好不容易坐定下来,杨中元一面死死抓着马鞍,一面脸又烧了起来。

    真是……丢死人了!

    程维哲见他坐好,嘱咐一句:“你别动,抓紧点就行,我这就上来。”

    杨中元扭头看他,只见程维哲仿佛身轻如燕,他一脚踏马镫,只消一个挺身飞跨,就稳稳坐到了杨中元的身后。

    因为杨中元没有脚蹬踩,程维哲怕他害怕,便往前坐了坐,好让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你放心,掉不下去,要是实在不习惯,就闭上眼睛别看。有我在呢,恩?”

    说完,他双手从杨中元腰间伸出,紧紧拽住缰绳。

    杨中元只觉心跳如鼓,但他知道,他并不害怕。

    程维哲在杨中元耳边低声笑笑,然后朗声道:“坐稳,我们走啦,驾。”

    点星得了主人的命令,顿时迈开修长的腿,用力往前奔跑出去。马背上有些颠簸,杨中元不由自主往后靠去,然后就落入程维哲温热的胸膛里。

    似是为了照顾杨中元,程维哲并没有让点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它只是慢悠悠带着两人往丹落行去,跑得异常稳当。

    程维哲拍了拍点星的鬃毛,低声夸它:“跑得真好,回去喂你吃萝卜。”

    他跟杨中元几乎是贴在一起,说话呼出的热气直往杨中元耳边窜,杨中元的耳垂慢慢由白转红,最后几乎连脖颈都红成一片。

    程维哲把下巴放在杨中元肩膀上,然后笑道:“热?”

    杨中元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吭声。

    程维哲又笑:“好玩吗?”

    好半响之后,杨中元才点点头,答他:“好玩,点星很好。”

    前方正好跑到转弯,程维哲收紧双臂,低声问:“那我好不好?”

    这一下,杨中元简直浑身都僵了,程维哲见他不回答也不讲话,立马笑出声来。

    听见他笑声里有着打趣的意味,杨中元才往后伸了伸手肘,捶了他一下。

    之后一小段路,便没人再说话了,只有马儿的奔跑的“嘚嘚”声回荡在乡间,听起来十分惬意。

    他们两人穿着一色青衣,坐在高头大马上从田间小路径直奔去。两侧碧绿的茶树一垄一垄往后退去,头顶阳光明媚,天青云淡,风景美不胜收。

    程维哲左手松开缰绳,毫不犹豫地环住杨中元的腰。

    杨中元仰头看向前方,只见满目都是苍翠碧蓝,就连心也跟着沉淀下来,整个人都安静不少。

    他松开马鞍,轻轻握住了程维哲环在他腰间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彼此,似乎都听到了对方心动的声音。

    从年少时一块嬉戏,到少年时经年分离,再到如今久别重逢,每日一起努力打拼。杨中元与程维哲,两个人慢慢敞开心扉,都把对方当做独一无二的那个存在。

    他们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人,都已过了弱冠的年纪,心中到底喜不喜欢一个人,只要多用心想想,便能知道真相。

    程维哲被他那么握住的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几乎要停住呼吸,杨中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无论他怎样旁敲侧击,杨中元始终很少给予直截了当的回应。

    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感觉在这里,人也在这里,每当他们说起未来,杨中元的计划中,也总是少不了他的身影。

    这样其实便够了,程维哲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相处,只要有一个主动,那便就可以了。

    但这一次,杨中元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却叫他整个人都高兴起来,因骑在马上,他甚至觉得自己仿佛飘在云端。

    因为有情,所以对方每一个细小回应都仿若珍宝,在他心中最柔软的位置,点亮最美丽的色彩。

    这样满足,这样幸福。

    人活一世,也不过所求如此。

    程维哲反手握住杨中元的,见他并未挣脱,仍旧老老实实窝在自己怀里,他就觉得满心都是欢喜。

    “小元,我们就这样,一辈子都不松手,好不好?”程维哲带着笑意的声音在杨中元耳畔响起,他只觉浑身都麻了,一时之间,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似乎是太高兴了,也似乎是太满足,程维哲即使不能看到他的表情,却也知道他肯定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他们两个挨得这样近,似乎就连心也贴在一起,一同感受田间碧绿,一同奔跑在碧蓝天空之下。

    杨中元没有说话,程维哲也并不心急,他们似乎忘了刚才那句话,只顾着一路策马奔驰,领略风光。

    等到丹洛高大的城门隐约出现在他们面前,杨中元才仿若终于能出声一般,坚定有力的,说了一个“好”字。

    程维哲笑笑,把他搂得更紧,仿佛想要融他进骨血里。

    两个人进了城以后就没再讲话,也放慢了速度让点星踱步而行,程维哲先把杨中元送到雪塔巷口,扶着他下了马,然后才摸了摸他的头:“我送点星去车马驿,一会儿就回来。”

    杨中元迅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虽然看起来仍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落落大方地拍了拍点星的脊背,说:“慢点骑,去吧。”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弯下腰,在杨中元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他迅速调转马头,笑着喊了一声“驾”,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杨中元站在原地,一张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简直精彩极了。

    晚上的生意依旧忙碌,杨中元一边上菜煮面,一边竟不由自主哼起了小曲。周泉旭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有那么几个熟客见他这样,便也打趣道:“小老板,今个有什么好事?难得见你这么高兴。”

    杨中元笑笑,道:“确实是好事,可是佛曰,不可说。”

    说完,也不管那几个食客如何起哄,他是再也不肯多讲什么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在。

    太阳落山之后的巷子里安静极了,百姓们在外奔波一天,也不愿意浪费灯油钱,于是便早早歇下,好第二日精神抖擞去上工。

    小面铺里,一家人喝了一大锅八宝粥,配着小炒黄牛肉与醋溜小白菜,一顿饭吃得高高兴兴,有滋有味。

    饭后,周泉旭照例出去溜达一圈,扔厨余垃圾,剩下杨中元洗碗,程维哲擦桌子。

    虽说现在客人多,生意好,但他这铺子里却总是干干净净,宁可多擦几遍,也不能叫食客看着心里不舒服。

    等到周泉旭回来,洗漱休息之后,杨中元和程维哲才刚刚忙完铺子里的活计。

    杨中元洗干净手,深吸口气,对程维哲道:“阿哲,我们出去走走吧。”

    ☆、052誓言

    程维哲先是一愣;然后便爽快道:“好,今日也并不算太热,一起走走吧。”

    于是两个人一同锁好铺子的前门;从雪塔巷往城郊三凡河走去。他们一路都很沉默,但却一直并肩而行;无论是谁;都能感受到身旁那人的存在。

    杨中元想到他刚回丹洛时;第一天也是在三凡河一个人说了好多话。

    那时候的他,满心愤恨;疑惑不解,他十几年未归家,对于已经逝去的父亲;有着最复杂的心情。

    这个人是他的至亲;是他的父亲,这个人小时候对他也一直很好,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也就是这个人,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年幼的他直接送进宫里,根本不想他到底能不能活下来,根本不考虑他的未来在何方。

    杨中元在宫中忍耐那么多年,煎熬那么多年,他想要回家陪伴爹爹,却也想从父亲那里要一个答案。

    他想抓着他质问,那遥不可及的荣华富贵,到底是不是比亲生骨肉更珍贵?

    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人能告诉他。

    人死如灯灭,他父亲已经死了,那个答案他这辈子也追寻不到。那个时候,说句大不孝的话,他很想追去地府,抓着他的父亲问那么一句,哪怕答案会让他更加痛苦。

    但,他到底还活在这世上,他寻到了爹爹,也碰到了程维哲。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在这个丹洛北边的小巷子里,他们两个奇妙地偶遇在一起,然后也奇妙地,只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漫漫人海中,有那么多人擦肩而过,只他们两个,那么轻轻慢慢的一眼,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熟悉的那一个。

    十四年的隔阂,杨中元曾经以为那会成为一道坚固的墙,可随着他们日日朝夕相处,他却意外发现,他们二人之间的唯一障碍,似乎只有没说出的那些话。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可当他们在马背上奔驰,程维哲却说出“一辈子都不松手”这样的话,从那一刻起,杨中元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便被他彻底击碎。

    他终于下定决心,想要把一切都同他说清楚。

    无论结果如何,他总归不能再继续期满下去了。

    两个人一路沉默走到河边,这时候天色已经全暗下来,他们只能借着莹莹月光,缓慢而行。

    等到了河滩边,杨中元和程维哲并肩看着滔滔流水,心也跟着慢慢静下来。

    因为天黑,也因为这里寂寥空旷,所以杨中元才能鼓起勇气,开头说道:“阿哲,有一件事,我骗了你。”

    程维哲没讲话,他只是握住扬中远的手,默默给了他诉说的力量。

    杨中元深吸口气,继续道:“我不是说,我失踪那些年,是去清潭书院休养吗?”

    “恩。”

    杨中元觉得如果不是程维哲握着自己的手,他肯定会临阵脱逃,无法继续说下去。但是程维哲的手太稳,太热,太让他无法挣脱。

    “我并没有去。”杨中元低下头,十分仓惶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从小到大,程维哲一直是杨中元的榜样,他聪明好学,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每一天夫子在课堂上,夸的最多的也是程维哲。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并不懂得憧憬这个词的真实含义,他只知道,程维哲做的事情总是对的,写的课业也从来都不会错。

    他们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吃饭睡觉,一起磕磕绊绊长大。

    这是多么难得的情分。

    也是如今不停阻止杨中元前进的枷锁,因为太熟悉,所以实在张不开口。

    因为太过在意,所以越怕失去。

    程维哲看着低头的杨中元,手上用力,拉着他慢慢顺着河沿走下去:“说吧,小元,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当知道。无论这些年到底发生如何,你在我心里,依旧是那个顽皮骄傲的小元,从来都没有变过。”

    他说完,见杨中元还在沉思,不由笑道:“其实啊,你现在比以前乖多了。会得一手好厨艺,又那么贴心,每天都会关心我跟泉叔,这些生活里的小事情,我都是能感受到的。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你,现在更是想同你共度今生,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决定。”

    他的声音很低沉,手心也很温热,说出来的话仿佛夏日里难得的清泉,让杨中元整个人越发平静下来。

    “小元,你要相信我,也要相信你自己。你很好,真的很好。”

    杨中元仰起头,他被程维哲说得眼眶都有些湿润,却终究没有掉下眼泪。

    他以前总觉得眼泪是最廉价的软弱,可后来,这么些年终究过去之后,他却觉哭的时候想哭,笑的时候想笑,才是最畅快的人生。

    可他这会儿并不想哭,他眼睛虽然湿润了,嘴角却带着最幸福的弯度。

    “阿哲,你记不记得天启元年四月,今上刚刚登基月余,永安宫中人丁凋零。圣宪太帝君曾下懿旨,令各省扩选宫人。”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杨中元会提及十四年前的这样一件旧事,可见便与他的经历有关。程维哲只听到天启元年四月,心里便有了不好的猜测。

    他自小家中冷漠,除了爹爹对他关心至极,旁的亲人一个比一个令他厌恶。所以程维哲小小年纪便通人情世故,记性也一直都很好。

    天启元年四月,洛郡郡守接朝廷圣旨,在整个洛郡遴选年龄在八到十二岁之内的少年,以备充入内宫,做宫人用。

    宫人是什么?就是伺候皇上的下人,是仆役,就跟他家的小厮一样,甚至,还不如他家的小厮。程维哲当时便对这个十分清楚了,现在听杨中元猛然提及这件事,程维哲心里顿时往下沉了沉,手上也越发用力,使劲握着杨中元的手。

    不知道从何时起,两个人都停下脚步,程维哲皱着眉头,脸色十分难看。他紧紧盯着杨中元,仿佛这件事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一样。

    被他这样关心,杨中元竟觉得心里的那一股怨气无形之间消散许多。他想了想,许久才看着程维哲,一字一顿道:“天启元年四月,我父亲送我去遴选,五月,我跟其他少年一起从丹洛出发,历时两个月之后,到达帝京。”

    他这一段话说得普通又平凡,可里面到底有多少艰辛与苦闷,他即使不说,程维哲也能感受得到。

    只听杨中元又说:“七月十三,永安宫门开,我跟其他人一起从北门宣武门进入,从此一十四年,再也没有离开过。”

    暗暗深夜里,他看着程维哲的眼睛仿佛洒满星光,银色的月影飘在两人四周,照亮了他木然的表情。

    “阿哲,”慢慢的,杨中元的声音再度响起,“我从十岁到二十四岁,在永安宫做过宫人。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欺骗你的事情,唯一的一件。”

    这一字一句,仿佛都化成针,一根一根狠狠扎进程维哲心里。

    他长到如今二十四岁,除却爹爹病逝的那一段时间,他这是第二次感受到极致的心痛。

    杨中元简简单单几句话,道出的确实说不尽的苦闷和伤痛。当年的杨中元到底要隐忍到什么地步,才以年少时的性格侥幸在宫中活下来,又是怎样的坚持,让他生生挺住这十四年光阴,最终离开那个繁华之地。

    何其艰难。

    怪不得,他现在事事都会做,样样都做得那么好。

    怪不得,他学会一手顶尖厨艺,成了人人交口称赞的厨师。

    怪不得,他一双手伤痕累累,他整个人沉默寡言。

    他自己给他自己上了一个壳子,外人进不去,他自己也并不想出来。

    如今能跟他说这几句话,真是十分难得,程维哲想到这里,又有些感激杨中元。他觉得自己都要流出泪来,却强忍着伸手一把把这个单薄瘦弱的青年抱进怀中,再也不想撒手。

    “小元,感谢你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程维哲感叹道,他声音里有着颤抖的湿意,显然已经再也忍不住,偷偷流了眼泪。

    杨中元想过他说出真相后的千百种可能,却从来没想过,他得到的回应,却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和一句真诚的感谢。

    在感受到程维哲哭泣的那一瞬间,杨中元觉得满天星斗都越发明亮。

    有个人真心实意对他好,愿意为他哭,也愿意为他笑,这一生一世,真是最完满不过。

    杨中元伸手回抱住程维哲宽厚的肩膀,然后低声说:“阿哲,我都没有哭,你哭什么?”

    程维哲把他抱得紧了些,低头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湿漉漉的脸:“小元,我喜欢你。”

    “……”杨中元有些闹不明白,为何他现在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程维哲轻轻放开他,然后与他额头抵着额头,双眼直视着双眼:“小元,刚才在马背上说的那些话,现在想来太不端正了。我如今这样再同你说一遍。”

    他伸出右手,然后把它紧紧贴近自己的胸口,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我,程维哲,喜欢杨中元,希望你也喜欢我,与我携手共度,白头偕老,儿孙满堂。好不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明亮,与他往日低沉的嗓音都不相同。

    却也这样庄重,这样严肃。

    看来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喜欢着自己,他把他放在心尖之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杨中元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他下午已经答应过一次程维哲,这一次,他依旧给出肯定的答案:“我,杨中元,喜欢程维哲,希望同你成为伴侣,此生此世,都不分离。”

    ☆、053承诺

    话说开之后;两个人再相处起来,气氛便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就算两个人只低头并肩而行,但程维哲只要知道杨中元就在身旁,他也觉得无比幸福。所以从杨中元刚回来第一天,他就厚脸皮贴了上来;再也不肯走了。

    同他一样,杨中元形容不太上来那种感觉,却只知道,哪怕程维哲看着他笑;一句话不说;他都会觉得满心欢喜。

    杨中元曾在宫中目睹过睿帝与睿嘉帝君之间的相处,这两个大梁最至高无上的主人,平时私底下;其实跟普通老百姓也没有什么不同。

    更有甚者,杨中元经常能从他们之间的细小动作,感受到他从未在自己父亲爹爹身上见到过的温暖与体贴。

    这大概就是爱情了。

    杨中元如是想着,他和程维哲这样,不知道到底算不算。

    回去的路上,杨中元一直很沉默。

    程维哲拉着他的手,想了想,还是低声道:“小元,你说,皇城为何总要充盈宫人进去?”

    杨中元扭头看他,好半天才道:“因为年纪大了的宫人大多都出了宫,只有很少留在宫中。”

    程维哲笑笑,他声音悠长,道:“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很多少年一开始就熬不下去,就算今上再宽仁,也总不能抚照到所有人,更何况是永安宫中最多的小宫人。如今大梁繁荣昌盛,宫中扩选一次比一次少,可前些年,却并不是这样,对不对?”

    杨中元渐渐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他点点头,道:“是的,一直到天启十年,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说完,他又怕程维哲为他难过,忙补了一句:“也不是,其实一直都还好。”

    这一次,大概是不想继续骗程维哲,所以他声音很小,如果不是用心聆听,仿佛根本听不到声音。

    可他如果不说这句,大概程维哲或许还会少一些难过,但他这样小声补了一句,却叫程维哲的心仿若在火里烤油里煎。

    他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对杨中元道:“你看,你曾经是丹洛的名门公子,却入宫为仆。小元,我觉得如果当时我也进宫,我绝对做不到你这样好。所以你如今能出来,还这样努力生活,这样孝顺爹爹,已经证明你比任何人都强。”

    他一字一顿说完,看着杨中元的表情十分温存:“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个人。”

    杨中元仰头看他,觉得满天星斗都比不上他眼睛里的半分情谊,他突然笑笑,然后说:“恩,我自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许多年了,他都不曾这样骄傲自信的微笑,如今程维哲短短几句话,却叫他的心又渐渐复苏过来。

    是的,他为何要这样退缩?爹爹说得对,程维哲说的也对,他如今能好好出宫,便已经证明他比许多人强。

    他应当自豪的。

    两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周泉旭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了哪里,却十分放心地早早就歇下了,只给儿子留了一个门缝。

    这个时候,整个丹洛似乎都已沉睡。

    天上星斗璀璨,巷中寂寥无声,他们二人站在自己铺子门口,竟谁都不肯回去休息。

    好半天之后,程维哲突然笑道:“不困吗?”

    杨中元也笑道:“你先回去。”

    如果是以往,程维哲肯定乖乖就回自己铺子了,可今天情况不太相同,所以他难得耍赖道:“不,我们都定了情,必须有特殊的仪式。”

    听他突然提到这个,杨中元马上警惕起来,要知道程维哲小时候使坏的事情可没少干,还大多数都让他干成功了,简直不知道如何说。

    程维哲笑笑,突然把脸凑到他面前,道:“我们亲一下吧?”

    杨中元一子便知道他这是在玩笑了,毕竟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是竹马,朋友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突然变成伴侣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可他们已经把许多话都说开,也彼此许诺誓言,所以他们肯定会慢慢亲密起来,最终变成人人羡慕的一对。

    想到这里,杨中元突然伸手揉了揉程维哲的脸颊,然后迅速捂住了他的眼睛。

    程维哲被他的突然袭击搞得一愣,可下一刻,却被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吸引到了全部的心神。

    那个吻,很轻,很浅,仿若蜻蜓点水,又好似翩若惊鸿。

    可程维哲却清晰感受到了杨中元传达给他的那份心意,在这个短短的碰触里,杨中元告诉他自己的那份从来不曾明言的感情,也给了他这一天最贴心的礼物。

    一个很轻却很温暖的,吻。

    等到他回过神来,却发现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面铺的大门早就严实地关上,一道门缝都没留。

    程维哲低声笑笑,哼着小曲,走回了自己铺子。

    “双囍烛,描花儿红,红袍纱帽,打马儿游街。有道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程维哲一路唱回铺子,可夜里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安眠。

    他总是不由自主会想,杨中元在那是几年光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他越是不说,程维哲越是辗转反侧。

    这个人从小骄傲自信,这个人从未吃苦受罪,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些别的少年经历的事情,放到杨中元身上,只会令他加倍忍耐。

    落差越大,痛苦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任何人都明白,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又都无法释怀。

    有些事情,忍一忍便也过去了。

    可杨中元当时已经进了宫,他面对的,是最漫长的十四年。这十四年,是他人生里最好的青春时光,是他一切未来的开始。

    却偏偏,他就被困在那个繁华荣耀的永安宫中,没有未来,也没有期盼。

    这样漫长而没有未来的折磨,才是令许多人都坚持不下去的根源。

    程维哲知道,以他的个性,许多事情他都不喜欢去做,可如果不做,那等待他的,便只有残酷的惩罚。

    就算程维哲并没有去过永安宫,却也到底见过高门大院里的那些事情。

    小厮们不听话,就罚,做错了事,那么便打。他知道宫里的规矩比他们这些寻常富户大了不知凡几,可越是这样,他就越为杨中元而揪心。

    因为在意,因为关心,因为喜欢。

    所以难过,所以无眠,所以心痛。

    他知道这些事情,如果不是不想继续骗他,或许杨中元一辈子都不会同他讲。

    即使他这一路上说过很多次,这并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他能出来,便已经成功战胜了自己,可在杨中元的内心深处,被父亲送去那样一个地方,仍旧是他不能被旁人触碰的伤疤。

    程维哲心中明白,这件事情,或许只有他哥哥坤兄与爹爹知道,这整个丹洛,再找不到旁的什么知情者了。

    想通了这件事,程维哲决定以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无论他有多为杨中元难过,他都不能再提。

    最好就让它随着那一段过去时光而湮没,再没人知道杨中元曾经的过往。

    然后,剩下的人生,就让我加倍对小元好吧。他失去的,我都努力给他争取回来。

    一直到外面天色熹微,程维哲才终于带着这样一个决定浅浅睡去。

    之后几日,两个人就那样自然地相处了下去,如果不很细心,旁人是根本发现不了他们之间有什么变化的。

    但周泉旭却看出了那么几分,还没等他问儿子任何事情,程维哲却率先找他坦白了一切。

    这一日杨中元去医馆帮周泉旭取药,程维哲趁他不在,主动向周泉旭行了一个大礼。

    然后便跪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周泉旭见他这样,心也跟着慢慢落到实处,却并没有言语,只等他开口。

    程维哲并没有让他失望,他稳稳跪在地上,然后坚定道:“叔,我喜欢小元,我想今后同他携手走过人生。”

    周泉旭笑笑,问他:“你知道他十四年都在哪里?”

    程维哲点点头,低声道:“我知,他前些时候,已经把一切都同我说了。”

    周泉旭脸上笑容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他叹了口气道:“你知道还有这番表态,叔也安心许多。只是,小元是我唯一的儿子,当年的事情我没有及时阻止,已经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不希望,他努力出来重新生活,还会遭受到波折与苦难。”

    周泉旭一直都很喜欢程维哲,他乐见两个年轻人走到一起,可程家到底不是普通人家。就算杨中元仍旧留在杨家,这件事一旦被人知道,那么他跟程维哲两个人,便也再谈不上什么门当户对了。

    就好比富家少爷从来不会同家中小厮结亲一样,哪怕那小厮早就离开主家重新生活,也并不能改变他已经经历的过去。

    大梁繁华百年,百姓日益富足,读书人多了,识字明理的人也多了。

    可就是因为这样,世家之中,有些规矩越发不能打破。

    他这一辈子,就是因为无法反抗主家,所以才落得这样下场。在心里,他是再不愿儿子受哪怕一丁点伤害的。

    即使这样的伤害,比之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差之千里。

    程维哲仰着头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斑白鬓发的中年男人,他认真道:“叔,将来我和小元会一起离开这里,程家的一切我都不会要,也会努力跟那个家断得一干二净。小元曾经的过往,如今便只你我知道,我相信杨家人也不会傻傻地到处去说。我这里,叔你可以放心,小元不想要的事情,我从今往后,便再也不会做。”

    “叔,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跟小元喜服成双,我会再一次跪在您面前,叫您一声爹。”

    周泉旭终于安下心来,然后笑道:“叔期待那一天早点到来。”

    ☆、054再遇

    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床上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连白庭也是如此。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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